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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省生态环境厅分别对咸阳、铜川、榆林、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所属8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对宝鸡、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所属4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进行了2019年执法稽查反馈问题“回头看”。
一、突出工作重点。
二、坚持问题导向。
三、聚焦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