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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市场手段助推我省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23-02-09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1月10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余林先生、四级调研员孙磊先生,通报市场手段助推我省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先生主持。

杨帆: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为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指明了方向。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扎实推进我省碳市场制度体系、数据管理和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余林先生、四级调研员孙磊先生,介绍近年来我厅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和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请余林副处长介绍有关情况。

余林: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一年来我厅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和我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积极运用和发挥市场手段助推我省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工作的相关情况。

碳排放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都是基于市场机制来实现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和实现污染物自主减排的有效手段,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以来,我省63家发电企业积极有序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顺利完成第一个履约周期履约工作,年度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2亿吨,初步发挥了碳价发现机制作用,有效提升了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意识和能力。2022年8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的通知》,全国23个市、区入选“气候投融资试点”。我省西咸新区名列其中,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引导更多资金流向“双碳”领域,助力我省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实现。我省自2010年作为全国排污权交易试点以来,积极探索并建立交易机制、排污权基准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等制度体系。2020年10月,我省启动了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努力盘活闲置排污权指标,使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内生动力,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落后产业转型升级。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作以介绍:

一、扎实做好全国碳市场省级管理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将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作为我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自2021年8月以来,省双碳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我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我省碳市场交易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促进企业碳减排效果明显。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规范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省碳市场及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正在研究《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核查机构职责和要求,保障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细化方案,强化管理,扎实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报告是碳市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厅高度重视碳排放报告数据核查工作,通过增加工作经费、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第三方评估、加大信息化存证力度等措施,严把控排单位排放数据质量。对八大行业210家控排企业按照企业报送、第三方核查和第四方复核等方式进行数据核查,并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核查承诺书,于2022年5月底全面启动了2021年度210家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截至12月底,已完成全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的核查,报告已上报生态环境部。

三是加强培训,做好帮扶,着力提升碳排放数据管理质量。针对企业对碳市场认识不足、碳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我厅邀请专家学者,组织了36场总计1200余人次参加的专题培训和现场指导。省级建立帮扶指导专家组和网上平台,针对大家提出的政策和技术问题,以及配额清缴履约等内容进行24小时帮扶指导,全天候答疑解惑,助力提升控排企业碳排放数据管理质量。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调查取证,对主观弄虚作假的企业严肃查处,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促经济稳发展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保增长的决策部署,我厅不断深化排污权交易,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破解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紧缺难题,全力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建设,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加大交易频次、承诺办理排污许可证前获得总量指标等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2022年,共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275笔,较2021年增加126笔,增长率为84.6%;较2021年增加交易额1892万元,增长率为67.8%。

我们主要通过三项措施保障项目及时落地。一是降低溢价率。主动与企业对接,摸清市场需求,适当增加污染物排放指标市场投放量,使成交价格基本与市场预期持平,溢价率保持在150%以内。二是增加交易频次。每月开展一次交易,大幅缩短企业购买周期,缓解企业排污权竞买压力。三是调整排污权指标获取时间。由环评审批前置调整为在申领排污许可证前取得排污权指标,有力保障我省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落地。特别是在“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项目中,我厅尝试以排污权交易和有偿调剂的方式解决了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需求,让排污权交易成为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创新融资模式,助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2022年8月10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批复西咸新区为全国第一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8月16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王琳出席陕西省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会,提出发挥气候投融资效能,引导和促进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绿色低碳发展领域。

一是提升能力,组织开展项目征集。通过联合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召开气候投融资专题研讨会、举办第二届碳中和(西安)国际论坛—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分论坛,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及领导解读绿色金融、碳市场建设、气候投融资政策,不断气候投融资业务能力。印发《关于开展征集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项目的通知》,从减缓和适应两方面,围绕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废弃物和废水、生态系统增汇、低碳技术和服务7大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容征集气候效益明显的项目。

二是构建气候投融资平台。推动西咸新区管委会成立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开展气候投融资赋能平台建设,编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与气候友好型企业库标准规范,全面启动气候投融资各项任务。依托秦创原总窗口,布局光伏、氢能、智能网联汽车3条主导产业链,打造新能源、数字经济、大健康等7大产业集群,培育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若干特色产业,积极培育低碳产业,构建以“1带+10园区”为承载的“3+7+N”产业布局。(1带:秦创原总窗口新轴线总部经济带;10园区:沣东先进制造产业园、沣东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园、沣西人工智能产业园、沣西数字经济产业园、秦汉自动驾驶产业园、秦汉大健康产业园、空港自贸蓝湾产业园、空港临空经济产业园、泾河双碳光伏产业园、泾河两链融合示范园;“3+7+N”:光伏、氢能、智能网联汽车3条主导产业链;新能源、数字经济、大健康等7大产业集群;培育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若干特色产业)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年来,我省利用市场手段助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总体进展顺利,但是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多措并举,持续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省级管理工作、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和我省排污权交易工作。

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陕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2年碳排放数据核查,确保碳市场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持续用力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质量是全国碳市场的生命线,我省将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要求,保持对碳排放数据造假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切实提升数据质量。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是进一步拓展市场功能。近期,我厅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起草《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的意见》,通过加快全省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工作健康发展,增加绿色融资力度,支持企业加强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开发,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四是深入落实国家部委安排部署,着力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两个体系”。全力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气候友好型企业库、碳信息数据库、气候投融资智库等“四个库”。指导西咸新区依托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打造一批低碳项目、创新一批特色气候投融资金融产品和模式、聚集一批气候友好型银行和金融机构,实现气候投融资“快增长”、碳排放强度“稳下降”。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充分总结我省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经验,去除弊端,发挥优势,不断深化。联合省财政、发改和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陕西省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加快我省排污权交易确权和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激发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结合我省环境质量实际适时探索增加新的交易品种,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

以上就是我厅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和排污权交易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谢谢。

杨帆:

谢谢余林副处长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报一下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刚才发布辞中介绍到,我省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在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问,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工作?

孙磊:

谢谢您的提问。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缺少上位法律与制度支持,给工作推进造成一些困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与现有环境管理制度未实现有效衔接。二是排污权交易制度落实缺乏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活跃度不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不断深化我省排污权交易改革。将联合省财政、发改和税务等部门研究制定《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排污权改革政策体系。推进排污权确权、有偿使用、市场交易、储备转让、抵质押贷款、许可证变更等排污权全流程管理机制,实现排污权交易各环节有效衔接。二是动态更新排污权底数,并对现有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进行确权,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管理台账。三是深化排污权交易,适时探索增加新的交易品种,积极建立减污与降碳、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碳汇交易、用能权交易等协同推进工作机制。通过上述工作开展,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实现环境资源高效配置,从源头促进污染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我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西部网记者:

碳排放数据是维护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我们省在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安排?

余林:

谢谢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落实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碳市场交易机制作为我国当前唯一的显性碳定价机制,也是衡量“双碳”战略实施效果的风向标。

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保障碳市场有效规范平稳运行的基础。碳排放数据质量是维护市场信用信心和国家政策公信力的底线和生命线。我省充分认识碳市场政策工具定位,将碳市场建设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把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在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报送、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与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衔接、碳排放数据监管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为保障全省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我厅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各市也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陕西省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通过规范企业报送质量控制计划、碳排放核算报告、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报告、第四方复核及我厅专项数据质量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反复核验,夯实企业碳排放基础数据,保障碳市场的平稳有序运行。

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发挥碳排放权交易监督管理专班职能,有效统筹和推进本地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配额清缴履约等工作。我厅建立碳排放数据报送和信息化存证进展工作预警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企业台账、煤制采样、制样、送样以及2022年碳排放数据信息化存证工作进行检查,规范企业各类台账、数据报表,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

三是规范碳核查工作流程。为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我厅增加财政预算,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核查机构,与核查机构签订数据质量承诺书,建立每家企业核查问题汇总表,留存现场检查影像资料,并建立周调度、月汇报工作机制,成立核查技术工作组,全天候解决企业在填报以及核查工作中的问题。

四是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将碳排放履约情况纳入环境评价体系,对未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我厅督促相关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针对第三方核查机构,采取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自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抽查等制度和方法,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情况、公正性管理措施、工作及时性和工作质量等进行评估,建立核查机构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通过省级政府网站公布核查机构考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对各市区生态环境局管理人员、重点排放单位法人、企业负责碳核算及碳排放权交易人员,进行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及履约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碳市场各类管理机制,做好我省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并顺利完成履约工作。一是制定《陕西省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控排企业、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二是持续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管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技术咨询机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三是按照全国碳市场总体工作部署,有序做好其他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相关准备工作。四是做好第二个履约周期的碳排放管理工作。

陕西农村报记者:

刚才发布辞中提到,省生态环境厅正在联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起草《支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的意见》,能介绍一下有关内容吗?

余林: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这个文件是我厅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共同起草的,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我们联合起草这个《意见》的目的就是加快全省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工作健康发展,增加绿色融资力度,支持省内重点行业对标国内外领先节能降碳标准,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加强节能降碳工艺技术开发,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意见》拟提出注重绿色导向、注重市场运作、注重稳中求进的原则。鼓励企业按照绿色发展理念,优先将通过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获得的资金,用于企业节能、低碳、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等技术提升改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绿色金融服务,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做好绿色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接续、稳岗就业、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积极稳妥、韧性持久地加以推进。

《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围绕碳排放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碳排放权的权能属性,制定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开发特色信贷产品。二是盘活碳排放权担保权能。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促进担保价值实现。三是推动打通抵质押物处置环节。加强与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业务对接,完善抵质押物处置机制。四是防范碳排放权抵质押风险。关注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政策变化,加强碳排放权市场价值监测,当抵质押物出现价格波动导致抵质押率低于合同约定比率时,及时要求补足价值缺口;五是推动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的重要参考因素。

环境保护杂志记者:

2022年8月我省西咸新区被国家9部门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区。请问,气候投融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省气候投融资试点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余林: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气候投融资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金融手段,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气候投融资正日益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但与双碳目标下的气候资金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缺口。在此背景下,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将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通过开展气候投融资先行先试,进一步开拓气候投融资的资金渠道,推动气候投融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构建有利于气候投融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市场运行环境,有效连接产业链各环节的金融和技术供给,支撑低碳产业和技术发展,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支撑,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西咸新区管委会继续强化试点地方主体责任,落实中省和行业碳达峰行动相关要求,通过气候投融资机制和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新能源、低碳交通等领域产业发展,缓解新区在建设发展初期能源结构调整与减污降碳的痛点、难点,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探索道路,积累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省气候投融资试点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试点建设问题,强化支持指导,推动试点建设。以西咸新区气候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为平台,开展气候投融资政策机制研究、气候投融资服务创新等工作。

二是加快项目库建设。参照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参考标准》,指导西咸新区出台气候投融资项目标准规范,结合海绵城市、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绿色建筑等地方特色,积极挖掘和培育高质量气候投融资项目,强化项目储备。

三是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加快气候投融资赋能平台建设,推进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气候友好型企业库、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等信息纳入赋能平台,为企业、金融机构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促进气候项目和资金有效对接,推动气候投融资项目落地。

四是开展碳核算和信息披露。加快推进规上企业碳排放增加值核算,支持企业开展碳足迹,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披露气候相关信息。培育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强化战略合作,开展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评价,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五是创新气候投融资产品和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汇贷等碳金融产品,试点设立气候友好型发展基金,探索气候投融资试点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融合,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气候投融资项目顺利开展。

谢谢大家!

杨帆:

今天这场发布会是我厅2023年第一场发布会,借此机会,对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2023年继续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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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余林通报市场手段助推我省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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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四级调研员孙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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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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