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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咸阳华科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核技术项目辐射安全开展非例行检查

时间:2019-05-20 来源: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月13日—14日,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组织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北监督站)、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咸阳华科辐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华科)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进行非例行检查。

为掌握企业辐照装置工作现场真实情况,提升辐射安全检查的震慑力,5月13日21:00,检查组采取不提前通知的方式对咸阳华科辐照装置工作现场开展突击夜查。现场检查了辐射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辐照装置日检查记录,对辐照装置的安全联锁系统有效性进行了验证。5月14日,检查组对该企业管理制度、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情况、个人剂量档案、监测记录等文件进行了检查,对企业法人、管理人员、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了核与辐射安全知识考试,并对发现的辐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西北监督站分别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该企业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做好相关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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