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陕西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2019版)》要求,结合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实际,确定了今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暨质控方案。
2019年我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对全省159个监测点位(45个国控点、114个省控点)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其中辐射环境质量涉及空气、水、土壤介质中20余项核素及电磁辐射综合场强的监测;辐射源涉及空气、水、土壤、生物介质中30余项核素及电磁辐射工频、射频的监测。与2018年相比,2019年监测方案新增27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增加15个水源地饮用水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总α、总β(若有异常测γ核素);增加12个电磁自动监测站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工频、射频;增加土壤90Sr核素分析;调整标准站空气中131I、基本站气溶胶γ核素分析监测频次以及沉降物监测核素。调整放射性废物暂存库气溶胶、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监测频次,同时调整部分监测点位的质控措施等。
监测方案调整后,实现了我省设区市以上水源地饮用水全覆盖,弥补了我省电磁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的空白,更加客观地反映我省辐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