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智华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陕西地处黄河中游,黄河最大的支流渭河、最主要的泥沙输入地陕北黄土高原分布于此,地理位置重要、生态功能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以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立足省情实际,主动融入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实践,找准定位、履职尽责、贡献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 “两个维护”。
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划框子、定规则
“三线一单”是一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三线”是划框子,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衔接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一单”是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的性质和规模,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确定一个地方在生态环境资源约束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就要科学分析区域生态条件,划定、编制和执行区域“三线一单”,保护好黄河流域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空间。
近两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参与,组建省级技术团队,全力推进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编制成果已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组的技术审核,即将正式发布实施。
今后,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必须狠抓“三线一单”成果落地运用,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不断推进“三线一单”与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相关数据系统共享。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应用体系,完善应用机制,严格管控黄河流域各类生态空间,从源头上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严第一道关口。
抓好水污染防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夯基础、增后劲
陕西黄河流域涵盖关中8市区和陕北2市,土地面积、人口、经济总量分别占全省的65%、76%和87%,承担了全省83%以上的工业用水和78%以上的生活用水,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区。然而,陕西省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却只占全省的28.4%,流域内80多个县城严重缺水的有14个,一般缺水的有63个。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质量是核心,水生态及流域整体生态状况是基础,必须把水资源有效供给作为刚性约束。
近两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部门借助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人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协专项调研之势,多次开展黄河流域延河、清涧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专项调研,按照“一河一策”“一断一案”水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管理思路编制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方案。“全口径”开展黄河干流陕西段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初步建立排污口台账。组织编制《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各市区申报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124个,计划总投资136.4亿元。2019年,黄河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5.6%,提前达到“十三五”终期考核要求。
今后,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左右岸、全流域协同推进,对重要河流、重点流域、工业园区和流域内城镇采取最为严厉的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黄河流域入河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和管网配套,加大对流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管护力度,全力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合理用好每一滴水,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统一环境监管执法,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好驾、护稳航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门要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
近两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健全黄河流域环境监测网络,持续加大督察执法力度,督导企业完善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帮助地方发现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今后,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必须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执法的职能作用,用好监测和执法“左右手”,不断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围绕秦岭保护、关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陕北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主要方面,聚焦尾矿库、陕南硫铁矿、陕北污油泥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项督察,全面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聚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用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
树牢新发展理念,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治根本、赋动能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必须树牢新发展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近两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修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出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后,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必须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局出发,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方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作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严防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发展的做法。另一方面,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落地,简化环评文件内容、拓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覆盖范围、豁免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制度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规矩、强保障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至关重要。
近两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标准体系,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推动修正《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发布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技术评估导则等强制性标准,在全国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在渭河流域开展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有效发挥了经济政策的倒逼机制。
今后,在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中,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强化考核评价,落实《陕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推行省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体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形成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治理体系,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修订,健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行资源管控制度,健全黄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黄河流域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加快探索黄河流域市县(区)际协商合作机制,推动黄河流域各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确保黄河长治久安,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