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出台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工作通知,坚决遏制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环评制度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根据通知,陕西省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全过程监管,对发现的环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依规严肃查处。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口,推行环评文件报批“一本制”,将受理时的环评文件作为审批对象,对发现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或内容有重大缺陷、遗漏、虚假以及环评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等问题的环评文件依法一律不予批准。
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环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开一起。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环评文件,环评审批部门应在批复后及时组织复核。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虚假承诺、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环评审批部门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目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对2019年度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对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以及环评单位和环评人员进行通报,并纳入环评文件质量责任追究范畴,实行处罚与失信记分双重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