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耿薇
“要坚持‘动真碰硬’,公开社会责任,形成监督压力,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记者从4月9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获悉:我省此次执法检查将通过各市自查、全面检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保执法检查不降标准、不走过场;同时,将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和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
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综合施策,强化落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全省50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高出国考指标12个百分点;渭河干流水质明显好转,出境断面水质提升到Ⅲ类;汉丹江水质持续保持为优,确保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
我省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省市级水源地整治共取缔关闭工业企业30家、旅游餐饮20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2家,整治排污口322个、交通穿越项目51个,拆除无关建筑33万平方米,新建输水管道68.6公里、截污管网65.2公里,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43个。通过综合整治,城市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去年城市饮用水达标率96.3%,今年1月至2月达标率100%。
我省有序推进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省26处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任务23处。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指出西安市黑臭水体治理存在问题,西安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实施19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完成率90.5%,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我省不断加强治污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建成运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25座,实现了县城以上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达476万立方米/日。同时,严格对照黄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物标准,我省基本完成了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不断提升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能力,全省42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有40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加快农业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79%。全省107个县(区)均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3642个,关闭搬迁率88%。我省完成119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全省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既存在区域产业布局不合理、排放总量过大等历史问题,也存在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等客观因素。”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三分之二以上的水资源集中在陕南汉丹江流域。水质提升空间小,改善难度大、成本高。
污水收集率低是制约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瓶颈。全省建成区污水管道密度为7.7公里/平方公里,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61公里/平方公里)。泾河、北洛河、无定河等流域大多数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影响河流水质。
农村环保设施滞后。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面仅有三分之一,全省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仅占28.7%。
陕南地区共有245座尾矿库,威胁水质安全,且地势山高路险,交通事故易发、频发。陕北地区石油输油管线年久老化,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往往危及地表及地下水水质。
发挥机制倒逼作用,加快解决突出问题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水污染防治,先后出台了我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渭河流域管理条例,今年3月审议通过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汉中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此次执法检查专家评估、随机抽查、各市自查等工作已经展开,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于5月上旬深入我省各市(区)进行全覆盖式实地检查。检查内容涵盖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推进重点流域县域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覆盖,将渭河、汉丹江流域补偿经验推广至北洛河、清涧河等流域,实行上下游生态考核补偿。积极探索双向补偿和省际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综合、全面、系统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倒逼河流所在地政府主动治污,改善水质。”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严格落实“一法两条例”,加快构建全省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水源地专项问题整治,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不断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充分发挥流域补偿、标准加严等机制倒逼作用,加快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为全省绿色发展提供优良水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