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季度,我省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属正常水平,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1.空气吸收剂量率
1.1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8年四季度,我省5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空气吸收剂量率排除降雨(雪)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监测结果为(74.7~99.3)nGy/h,监测结果详见表1。
1.2累积剂量
2018年四季度,我省23个陆地监测点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累积剂量监测结果为(67.1~115.2)nGy/h。
2.空气
2.1气溶胶
2018年四季度,我省5个气溶胶监测点样品中90Sr、131I、7Be、238U、232Th、226Ra、228Ra、40K、137Cs、134Cs、210Po、210Pb放射性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2气碘
2018年四季度,我省气碘监测点样品中气态放射性125I和131I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3沉降物
2018年四季度,我省沉降物监测点样品中90Sr、131I、7Be、238U、232Th、226Ra、228Ra、40K、、137Cs、134Cs放射性核素日沉降量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降水中3H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2.4空气中氡
2018年四季度,我省空气中氡监测点样品中氡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
3.水体
3.1主要江河流域
2018年四季度,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流经我省支流的9个断面水体样品中总α、总β、U、Th、226Ra、90Sr、137Cs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U、Th、226Ra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3.2饮用水水源地
2018年四季度,我省1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样品中总α、总β、U、Th、226Ra、90Sr、137Cs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
4.电磁环境
2018年四季度,我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地市10个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站试运行。监测结果表明,四地市电磁环境未见异常,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2V/m(频率范围为30~3000MHz),监测结果见表2、表3。
表2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电磁环境2018年第4季度报表
注:新城广场站因市电电源无接入,导致数据获取率低。
表3 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电磁环境2018年第4季度报表
注:西安市文艺南路变电站、新城广场站因市电电源无接入,导致数据获取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