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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上半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时间:2021-08-25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8月17日9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金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肖陶出席,通报2021年上半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工作处处长李惠主持。

李惠: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了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先生,请他通报2021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女士,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肖陶先生。

下面,首先请张厅长通报有关情况。

张金东: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1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综合指数。

上半年,全省各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63,同比下降3.3%;环境空气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商洛、安康、榆林市;同比改善幅度从高到低前3位依次是榆林、商洛、宝鸡市;关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的3个县(区)依次为旬邑县、宜君县、麟游县;陕北地区为宜川县、黄龙县、甘泉县;陕南地区为镇坪县、佛坪县、留坝县。

(二)优良天数。

全省各市(区)优良天数为112~164天,平均优良天数为133天,受沙尘天气影响同比减少3.3天,平均优良率为73.5%;杨凌示范区、榆林市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

(三)重污染天数。

全省各市(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9.1天,同比增加2.9天;杨凌示范区、宝鸡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有所减少。

(四)主要污染物浓度。

1.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各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范围为51~103微克/立方米,平均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上升前3位的是西安、咸阳、延安市;商洛、榆林、宝鸡、安康市同比下降,铜川市同比持平。

2.细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29~55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个百分点;下降前3位的是榆林、西安、商洛市。

(五)自然降尘。

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降尘平均值范围为4.7~11.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5.9个百分点。同比降幅较大的是延安和铜川市。

(六)降水酸度。

全省10个设区市和韩城市、耀州区、三原县、略阳县、华阴市共15个市(县、区)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454个,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同比持平。

(七)重点区域情况。

1.10个设区市综合指数平均4.51,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135.7天,同比减少5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

2.关中地区综合指数平均5.11,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121.6天,同比减少1.2天;PM2.5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

3.秦岭区域综合指数平均3.12,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167.3天,同比减少3.2天;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

4.黄河流域综合指数平均4.56,同比下降3.8个百分点;平均优良天数133天,同比减少1.3天;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上半年,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上持续保持良好。在监测的101条河流230个国控、省控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断面200个,占87.0%,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6个,占2.6%,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111个国控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断面93个,占83.8%,同比持平;劣Ⅴ类断面4个,为榆林市黄甫川的黄甫大桥、渭南市石川河的石川河渭南市出境、延安市沮河的沮河户村、榆林市马莲河的黑城岔,占3.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全省230个国、省控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1.9毫克/升和0.36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7个百分点和14.3个百分点。

水环境质量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商洛、汉中、安康市;水环境质量改善前3位的城市依次是延安市、杨凌示范区、渭南市。

(一)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

三条河流及其支流共99个监测断面全部为Ⅰ~Ⅲ类水质。水质稳定保持优。

(二)渭河干流水质优。

渭河干流21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19个,占90.5%;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续保持优。

(三)渭河支流水质良好。

渭河28条支流56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5%,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占5.4%,同比下降5.5%。由去年同期的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

(四)无定河水质良好。

无定河共14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8.6%;无劣Ⅴ类断面。同比持续保持良好。

(五)延河水质良好。

延河共8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5%,同比下降12.5个百分比;劣Ⅴ类断面占12.5%,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同比持续保持良好。

(六)黄河中游(陕西段)水质轻度污染。

黄河中游陕西段的14条河流共34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73.5%;劣Ⅴ类断面占5.9%。其中黄河干流、窟野河、秃尾河、南洛河、金水沟、徐水河、双桥河水质优。与去年同期相比,窟野河由中度污染改善为优,清涧河由重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双桥河、金水沟由良好改善为优,澽水河由轻度污染改善为良好。

(七)湖库水质状况。

石门水库、瀛湖水质持续保持优,王瑶水库水质持续保持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营养状态评价:4个水库均为中营养。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上半年,纳入国考的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27个水源地共取水31549.79万吨,同比增加682.93万吨,达标水量31549.79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

四、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上半年,陕西省辖区内12个电离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陆地γ辐射、水体、土壤、电磁辐射等176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未见异常,同比均处于正常涨落范围,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五、声环境质量状况

上半年,全省各类功能区共监测478点次,昼间、夜间各239点次。各类功能区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7.9%,同比上升1.4%;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9.1%,同比上升6%。

李惠:通报就到这里。下面欢迎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请提问。

陕西日报提问: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请介绍一下两个《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高雪玲:谢谢您的提问。下面,我分别介绍一下两个《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环保垂直管理改革的部署,明晰我省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理顺运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监测体系实施意见》有五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抓机制完善,加强监测统一管理。《实施意见》梳理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省级、市级主要事权,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进一步上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提出了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等措施。

二是抓能力建设,提升监测整体水平。《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和队伍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一山一水一平原”等重点区域谋划重点监测项目提出了要求。提出按照“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的总体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三是抓网络建设,提升监测运行效率。《实施意见》提出按照“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的导向,不断完善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相适应。

四是抓数据质量,提升监测支撑能力。《实施意见》提出按照“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强化对自行监测单位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五是抓制度建设,提升监测引领作用。《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监测评价制度、加强环境质量预测预报、推进科技创新与应用等,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数据支撑。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体系建设,解决执法体制机制难点,提升执法管理效率,助推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我省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执法体系实施意见》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监管能力、强化执法效能3个方面提出30余项工作措施。突出亮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在目标定位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建立“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二是在方法路径上,将执法过程中探索出的制度和机制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提升,向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指明了当前工作的总体方向和路径,为各地执法工作给出了明确的思路方向和具体制度指引。

三是在工作创新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正面清单制度,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精准投放执法资源,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提高对违法问题的发现率。通过区域交叉检查和专案查办制度,集中调取精干执法资源,确保重点任务和重点案件办理的高效完成。

四是在规范执法上,通过规范完善日常执法检查、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推动依法客观履行执法程序。通过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倒逼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在素质提升上,通过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大练兵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等,全面提升人员素质。

六是在社会共治上,加强执法帮扶、建立群众举报以及信访信息违法问题发现机制等工作措施,向企业和社会释放优化执法方式的积极信号,将有利于得到群众、企业、行业的支持,促进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

李惠:请继续提问。

陕西农村报提问:去年,我省开展了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近期,我省印发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肖陶:去年5月-10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按照“干流先行示范、支流学习跟进、以点及线带面、逐步纵深延展”的策略和试点要求开展工作。排查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监测人员8900余人次,徒步排查陕西境内黄河干流及21条主要一级支流,行程涉及约3199公里岸线,同时利用航测无人机对黄河干流(陕西段)入河排污口进行了遥测巡检,实施有效飞行42架次,航拍影像照片20900余张。共发现黄河干流陕西段入河排污口1002个,21条主要一级支流入河排污口2024个,其中渭河干流排污口206个,初步形成了入河排污口基本名录。

今年,按照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要求,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更加深入。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资料收集更加全面。此次排污口专项整治基础资料收集的范围包括行政边界、水系、已登记排口、敏感区域、工业园区、各类排口监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涉及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的7类相关资料。

二是排查工作标准更高。此次专项行动我省自加压力,今年将生态环境部要求排查渭河宝鸡段工作任务拓展为渭河干流全段和石川河流域,按照“站在水里看岸上”和“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原则,将所有向水里排污的“口子”都纳入排查整治。涵盖了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排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排干等。排查整治工作分为“排查、溯源、监测、整治”四个环节,其中“排查”工作采用“一竿子插到底”方式,按照无人机航空遥感、图像解译、各市交叉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四个步骤扎实推进,由我厅配合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统一质控、统一建立台账。“溯源、监测、整治”工作由我省组织实施。近期,我厅将着重围绕基础资料收集、无人机航测、人员抽调、排查期间协调保障等任务抓紧推进。

三是问题整治更加严格。对排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辖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需要溯源后进行分类整治的,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落实单位,按照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切实防止问题回潮、反弹。

李惠:最后,再提一个问题。

中国新闻社提问: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将于今年9月份在我省召开,为保障会期环境质量,我们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张金东:全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9月15日至27日在我省举办,随后的10月22日至29日,还要在我省举办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是目前国内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承载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的信任、重托和期待。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刘国中书记“系统谋划、精细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和赵一德省长“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实作风、最佳效果”的讲话要求,牢固树立“绿色低碳”理念,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地表水控制断面功能性达标、涉赛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生态环境安全、实现碳中和”等六项目标任务,把做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完善机构。围绕赛会期间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我省在组委会下面专门设立了环境治理部,部长由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智华担任;省政府也成立了环境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和环境治理专班,西安市作为主场馆城市和环境质量核心管控区,成立了环境质量保障“一办七组”机构,各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管控机构,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二是细化方案。制定了环境质量保障“1+4+1”方案,分别是:环境质量保障总体方案、重点管控方案、督查检查方案、环境监测方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碳中和行动工作方案。保障工作进入决战冲刺阶段后,我们又制定了《倒计时100天后重点工作流线清单》和挂图作战系统,梳理1级任务目录6条,二级任务目录17条,三级任务目录57条,按照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予以推进。在落实上述方案的基础上,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涉赛场馆周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治理和保障工作。

三是强力推动。在积极落实的基础上,6月17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推进会议,程副波副省长对环境质量保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对突出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解决,确保运动会期间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稳定。6月24日,程福波副省长到环境治理部调研,实地推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8月5日,程福波副省长现场观摩西安市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演练活动,强调从会前从严整治、会期从严管控、应急尽早响应入手,切实做好会期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与此同时,环境治理专班和各市区积极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保障工作。

四是精准管理。实施以“西安为核心、关中为重点、陕南陕北为支撑”的全域环境质量管控,将8198家工业源、5207个扬尘源、4.36万台移动源和4.5万个餐饮源纳入管控保障名单,实施科学管控、精准施策、分级保障。

扎实开展全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深入推进39个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完成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整治19家,开展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专项检查513次,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4064次,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522家。

将各市区十四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情况列入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全省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力量,坚持督政与查企两轮驱动,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涉气、涉水、核与辐射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力提升环境质量。

五是联防联控。加强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和预测研判,为环境质量管控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协调山西、河南等周边兄弟省份实施联防联控,实现会前协同共治、会期协同共管、应急共同响应。8月12日,经生态环境部同意,专门召开十四运环境质量保障调度会议,开展汾渭平原三省和相关城市协同治理和精准管控。

会同各市区严格环境风险源管控,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石油管道泄露、尾矿库溃坝等高风险行业和风险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做好全面应对环境风险准备。

坚持绿色引领,全力推进碳中和行动,遴选碳汇捐赠协助企业4家,组织完成59家赛事场馆“绿电”交易,确保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今年1-7月,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十四运环境质量保障奠定了基础。111个水质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断面95个,占85.6%,较去年同期增加1.8个百分点,优于全国4.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4个,占3.6%,下降0.9个百分点。27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100%达标。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同比改善3.9%;PM2.5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

李惠:再次感谢三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出席。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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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张金东通报2021年上半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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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高雪玲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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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肖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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