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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三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今年围绕“1234”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1-03-02 来源:陕西日报

■ 渭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20年来最好水质

■ 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纪录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

■ 安康、延安、榆林首次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

■ 11个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数居西北第一

本报讯 (记者 苏怡)2月23日,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获悉:2016年至2020年,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的5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快的5年。这5年,蓝天更多了,山川更绿了,河流更清了,美丽陕西建设的“底色”更绿了。

“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开展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排污口排查,有序整治105个问题排污口;出台黄河流域污水排放标准,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实行挂牌督办和交叉监测,全省26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长制久清”。2020年,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良好,渭河出境断面水质提升到Ⅱ类,达到20年来最好水质。

“十三五”期间,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2020年,我省大气环境质量为国家执行新标准以来的最好年份,也是我省首次完成国考任务;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41.2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提升至295天,重污染天数减少至6天。继商洛之后,安康、延安、榆林首次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西安连续2年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位。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纪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2%,优于考核任务20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102个县(区)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升,“十三五”累计完成692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任务基本完成,11个驻市督察机构分片区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全覆盖;发布实施“三线一单”,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此外,太白县、留坝县、岚皋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平利县跻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个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总数居西北第一。

2021年,我省将紧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1”个目标,抓住贯穿减污降碳主线和围绕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2”个关键,突出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3”个重点,做好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强化督察监测执法、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4”个着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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