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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1-29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1月27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丽女士,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先生、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女士、调查评估中心副主任杨林先生出席,介绍陕西省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女士主持。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发展等要求。“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战略层面的宏观环境管控,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历时2年,编制成果已于2020年底前经省政府发布实施。划定和实施“三线一单”最主要的目标,是协调好发展与底线的关系,确保环境不超载、底线不突破。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省“三线一单”成果的落地实施,将为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关中、陕北、陕南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实现美丽陕西建设目标、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准化、科学化提供战略支撑。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丽女士,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先生、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女士、调查评估中心副主任杨林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三线一单”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下面,先请孙丽副厅长作介绍。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丽: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全省“三线一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三线一单”,建立并加快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省启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同时,组建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和我省相关科研院所、专业技术机构参加的技术团队,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全面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我省“三线一单”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成员单位配合协作下,高位推动、省市联动、有序推进。2019年11月,编制完成《陕西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研究报告》和相关图集,先后多次征求意见、现场对接、专家评审、省政府审议形成了我省“三线一单”成果并于2020年9月3日通过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我省是全国第二批19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第3个通过国家审核的省份。我们在总结完善“三线一单”成果的基础上,依据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实施参考建议》,提炼形成发布文件,经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对《意见》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关于我省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的总体要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确定“三线一单”,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落实到具体生态环境管控单元,采取分类保护、分区管控的措施,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关中、陕北、陕南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生态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绿色发展,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二是分区管控。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分别提出管控要求,实施差异化环境准入,促进环境管理精准化。三是动态更新。实施全省“三线一单”的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调整“三线一单”成果。

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秦岭、黄河等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美丽陕西建设目标。

二、关于我省“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的划定及管控要求

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共计1381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95个,面积8.4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1.2%,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区、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地,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406个,面积4.8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72%,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陕北能源重化工产业聚集区、陕南重点城镇区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包括城镇规划区、重点开发区等开发强度高和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80个,面积7.2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08%,是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

聚焦关中大气复合型污染、陕北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脆弱、陕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流域水质保护等问题,确定了区域总体环境管控要求,同时分类确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减排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为重点,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围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建立省域、重点区域、市域及具体环境管控单元构成的“1+3+13+X”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即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关中、陕北、陕南等“3”个重点区域管控要求,“13”个市(区)管控要求,以及全省“X”个(现划定1381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关于我省“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三线一单”发布是基础,落地应用是关键。意见明确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落地应用工作:

一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各地各部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建设、执法监管的重要依据,要贯穿全过程;在编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

二是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在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是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加强“三线一单”与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的联动,论证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和相符性,是否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服务支撑规划实施及建设项目落地,严把环境风险源头预防“关口”。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抓好本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具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内容。

此外,《意见》还明确,各市(区)是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责任主体,在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的框架下,还要结合本区域实际,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

为了更好地推进“三线一单”实施应用,《意见》明确我省建立“三线一单”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成果管理机制。我厅正在牵头制定陕西省“三线一单”成果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成果发布实施、监督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宣传培训等。各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及时更新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二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原则上每5年牵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评估,编制更新调整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在5年之内,因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重大变化或依法依规发生调整需要及时更新“三线一单”的,由市(区)政府提出申请,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织审定后进行更新,更新调整后成果报生态环境部备案。三是建设数据应用系统。我厅目前正在筹备建立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集成“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衔接国家“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逐步实现全省成果共享共用。同时,《意见》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规定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谢谢大家!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谢谢孙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中国环境报记者:

您好,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目前,省政府已发布我省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那么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

谢谢您的提问。区域环评“三线一单”是战略层面的宏观环境管控,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积极实践,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也明确规定: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

2020年4月27日,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通知》。在近期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三线一单”发布实施情况将作为2020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加分项指标,并明确省(区、市)在2020年底前已发布“三线一单”的加1分。

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指导、省级编制、地市落地的模式,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省(区、市)分两批开展区域环评工作,编制“三线一单”。目前,第一批长江经济带12个省(市)已全部完成“三线一单”发布工作。第二批包括陕西在内的1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线一单”成果已全部通过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陕西在内的16个省(区、市)政府已正式发布。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请西安晚报记者提问。

西安晚报记者:

我们都知道,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那么,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是不是全部禁止,“一锹土都不能动”?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

谢谢您的提问。目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生态保护红线,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外,还应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办、国办2019年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所以并非是“一锹土都不能动”。

其他区域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

1.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

2.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

3.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

4.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

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

6.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

7.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

8.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

西北信息报记者:

您好,我是西北信息报记者。《实施意见》发布,很多人会产生这样的担心,就是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会不会对全省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对社会经济发展增加“紧箍咒”。请问,怎样把握“三线一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陕西省调查评估中心副主任杨林:

谢谢您的提问。我省“三线一单”编制始终紧扣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大局,从加强秦岭生态保护、“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定位出发,基于我省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愿景,统筹考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求,以地市为单元,分析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面临的制约和挑战,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综合梳理、科学设定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进一步规范了开发行为,通过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确定了一个地方在生态环境资源约束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助力推动全省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好三秦大地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空间。

当然,“三线一单”会对部分重污染、高消耗项目产生一定制约。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得到根本缓解,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这些根本性问题解决不好,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省委、省政府就明确提出把制定和严守“三线一单”作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作为各市(区)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所以说,“三线一单”绝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紧箍咒”,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下一步,在积极推进各市(区)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的同时,对于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我们将通过简化环评编制内容、优化环评审批流程等方式切实为建设项目做好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产生效益,在守好“两条底线”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的积极作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

环境保护杂志社记者:

您好,我是环境保护杂志社记者。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下一步工作开展是怎么考虑的?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

谢谢您的提问。省级“三线一单”文件发布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三线一单”要发挥作用,关键还在成果落地应用,这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所要坚持的一项长期性的工作。省区域环评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推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地落实落细。

一是加强对各地市指导支持。“三线一单”落地在地市,各市(区)是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责任主体。下一步我们将对各市级层面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指导各市(区)在全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成果和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的框架下,结合本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改善目标,进一步细化制定本市(区)的管控要求和各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二是加快建设“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是成果落地应用的基础平台,我厅正在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这个系统将集成省市“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体要求,推动省、市“三线一单”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并衔接国家信息共享系统,逐步实现“三线一单”成果在社会各个层面共享共用。

三是加强“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各领域的应用。目前,省政府发布的《意见》已确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用“三线”管理空间布局,用“一单”规范发展行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及时更新调整,边完善边应用,推动“三线一单”在规划编制、环境风险防控、环境执法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采用易于知晓的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与培训,使各个层面深入了解“三线一单”的意义、内容和应用,形成广泛知晓,自觉应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希望大家持续关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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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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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丽介绍我省“三线一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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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处长李强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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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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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调查评估中心副主任杨林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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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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