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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时间:2021-01-22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具体部署,指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这些重要论述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论和方法论。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突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创建,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女士、副处长曹磊先生,向大家介绍我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孟卫萍处长作介绍。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关注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2020年全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进展情况。下面我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持之以恒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担负起保护秦岭的历史责任,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等,依法依规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0年度重点支持秦岭区域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1.28亿元。围绕涉及秦岭生态环境的10个方面内容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印发了《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和《陕西省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结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管控要求,秦岭区域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66个。

监测数据表明,2015年以来,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珍稀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加,污染程度逐年减轻,秦岭大熊猫野外种群增幅、密度、DNA调查获取率均为全国第一,生物多样性稳步恢复。秦岭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并呈现持续向好的趋势,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水质安全。

(二)推动生态状况评估落地见效。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是针对生态国情的摸底调查,对于实施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成果在生态环境保护多项工作中得到了应用,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及修编、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方面,特别是对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2015—2020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实施方案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并组织实施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方案,全面安排部署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市县业务人员开展生态系统类型信息采集和现场核查,截至2020年12月底,完成现场核查点位3608个。

(三)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了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了《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探索出递进方式逐级创建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省级层面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集成创建成果,为争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我省宝鸡市太白县、陇县、凤县,铜川市宜君县,延安市黄龙县,汉中市西乡县、留坝县,安康市岚皋县等8个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汉中市留坝县、安康市平利县、镇坪县等3个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我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名列西北地区第一。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工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了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四)提高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水平。我省自1965年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5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1.15万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57%,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十三五”以来,每年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督查检查。2020年下半年,我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省级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涉及秦岭联合执法检查暨专项督查以及“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检查、秦岭区域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等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建设任何与保护无关的项目和设施,实验区内禁止建设对保护区生态系统有影响的工业及矿产开发等项目。二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优化工作。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实地调研,印发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指导意见、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细则等文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市县督导及现场调研。三是依法依规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划定的3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中涉及我省的有4个,分别为秦岭、六盘山-子午岭、大巴山和岷山-横断山北段优先区域,总面积83229.18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0.4%。2020年,我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等3个规划,有效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举办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让更多的公众意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存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保障和重要内容,进入新时期,自然生态保护的核心工作就是做好监管,守红线、保底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生态福祉。我们将以勤、严、快、实、精、细、廉的工作作风,深入推动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陕西提供坚实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认真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巩固秦岭“乱排乱放”整治成果,持之以恒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生态破坏问题执法力度。组织实施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尽快出台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规划。积极构建秦岭巴山区域生物多样性、水、大气、土壤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及预警体系。

(二)加快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监管的新职能、新定位,逐步实现自然生态观测网络全覆盖,建立全过程生态监管体系,初步实现自然生态监管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问题台账系统和监管台账,推进自然保护地“一地一档”管理。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限期进行整治修复。

(三)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刚性约束,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推动建立省级监管体系,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建立红线台账,推动建立和完善以台账为基础的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互联互通。定期组织开展评价,及时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变化。逐步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生态和环境状况的常态化监管执法体系。高质量完成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管理。紧密结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和《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实施方案(2019-2023年)》,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加强重要生态系统、重要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监管。做好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

(五)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尽快修订出台《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试行)》,指导各市、县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宣传,不断提供“两山”思想的实践模式和鲜活样本。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模式和转化路径。加强示范建设动态管理,开展示范建设评估和复核。加强对示范建设地区的日常监管,持续跟踪和推进创建工作,强化对已命名的生态文明示范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上下互动的良性工作局面。

以上就是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谢谢孟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有请中国环境报社记者提问。

中国环境报记者:

谢谢主持人,通报情况显示,2015年以来,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状况逐步好转。请问我省对“十四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有哪些?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曹磊: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你的问题。监测结果表明,秦岭植被覆盖总体好转、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显著提高,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在2018-2019年达到最优,优良等级面积历史上首次超过96%,说明陕西省依法依规保护好秦岭的绿水青山、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取得明显成效。

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得益于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倾注了包括秦岭区域6市、相关省级部门在内的各方面的智慧和汗水。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经印发,1+6+8+39秦岭区域规划体系即将建立。“十四五”期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持之以恒有效地保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依规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实施好《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陕西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规划》。

二是持续加大秦岭区域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加大对秦岭区域6市“乱排乱放”以及“绿盾”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治的督导检查力度,持续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紧盯“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三是加强秦岭区域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应用好“三线一单”成果,为各地优化经济发展格局、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指南。加快建设生态红线监管平台,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强化秦岭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完成秦岭区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有序推进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

四是强化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持续开展秦岭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提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策建议。积极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和监管平台,做好有关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在我省的履约和生物安全工作。加强生物遗传多样性保护。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下面请继续提问,请陕西日报社记者提问。

陕西日报社记者:

谢谢主持人,我是陕西日报的记者,请介绍一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

谢谢你的提问。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两者在建设内容上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共同形成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更加侧重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实践平台,旨在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途径。下面我从4个方面作以介绍。

从发展历程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199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启动的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演变而来,历经生态示范、生态建设示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逐步提档升级的过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示范样板;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是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为贯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根据新形势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绿色发展道路需要而启动的。

从建设内容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重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全面推进生态制度、生态经济、生态安全、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建设,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两山”基地重在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和总结推广,重点是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方式和“两山”转化长效机制,引导地方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惠民富民与绿色共享,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从创建主体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以市县为主体,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不局限于市县,具有较好基础的乡镇、村、小流域等也可以作为基本单元,开展建设活动,总结推广“两山”转化的有效路径和典型经验模式。

从申报条件来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要求根据建设指标要求对标达标,“两山”基地的建设重在转化成效,具有典型案例和体制机制,“两山”指数评估指标不作为遴选门槛。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请大家继续提问,请各界导报记者提问。

各界导报记者:

感谢主持人,我是各界导报的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曹磊:

谢谢你的提问。我分三个阶段介绍一下相关工作情况。

2000年以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出的“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了三次调查评估,分别是“全国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估(2000年)”“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评估”。我省同步开展了全省三次调查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全面掌握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综合分析和评估生态系统格局、质量和服务功能,明确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胁迫因子,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2020年,我省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环境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开展此项工作目的主要是摸清五年间陕西省生态系统变化状况,服务于全省以及秦岭区域、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宏观决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印发《2015—2020年陕西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确定了我省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典型区域,包括陕西秦岭(西安段)重点生态功能区典型区域和陕西省宜川原麝省级自然保护区。

二是组织对陕西省生态环境十年(2000-20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和陕西省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与评估项目的成果进行回顾评估。

三是通过参加全国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培训,解决我省在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明确成果报告和数据库等报送要求,开展典型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现状调研与解译分析。

四是开展生态系统类型野外核查。下发《陕西省各市(县、区)不同生态系统类型核查样点数量统计表》《陕西省生态状况调查评估野外调查点操作手册》,组织开展生态系统类型信息采集和现场核查。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有关要求,推进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机制常态化和规范化,定期组织开展实施。

一是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总结我省生态保护取得的成效,评估分析生态系统状况及其变化特征,识别存在的主要生态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生态保护对策建议,编制生态问题清单和保护修复监管建议清单。完成全省生态系统类型野外核查点位信息采集和黄河流域典型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

二是建立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定期选定一批重点区域、领域,开展针对性的调查评估,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服务于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决策。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以人类活动干扰等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题调查评估,及时摸清人类活动分布、面积、数量及生态影响等。

三是加强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地面调查、核查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更新调查评估能力体系。构建多源遥感专题信息提取、野外实地调查、生态状况评估分析、数据成果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技术体系,统一规范,加强质控,保障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业务化运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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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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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孟卫萍介绍我省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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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副处长曹磊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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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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