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共9个部分29条具体举措,聚焦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明确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等7大环境治理体系的具体任务。附件明确了41项具体重点改革举措及完成时限。
《实施方案》正文总体要求部分提出了全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提出了坚决落实党政主体责任、明确省、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3项措施;第三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提出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完善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机制等4项措施;第四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提出了强化社会监督、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提高公民环保素养等3项措施;第五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提出了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司法保障、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5项措施;第六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提出了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等4项措施;第七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提出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企业信用建设等2项措施;第八部分内容为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提出了完善法规规章、完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加强财税支持、完善金融扶持等4项措施;第九部分内容为强化工作保障,明确了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加强组织实施等2项工作要求,压实了各市(区)和省级牵头部门任务。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各主体的权责,更加强化依靠市场和技术创新,更加注重调动与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行政职责更明晰,监督考核更有力,推动环境治理体系与宏观决策体系更加紧密结合,将有力推进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