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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在生态环境防控一线 ——我省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安全

时间:2020-02-26 来源:陕西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从疫情防控、危废管理、企业监管、环境监测、应急值守等方面,深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从1月20日起,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对大气、饮用水源、医疗废水、医废处置等环境质量的督导力度,累计出动5690余人次进行现场检查,全力保障我省生态环境安全。

加大监管

在线监控 无人机巡查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我省健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管机制,采取企业自查、现场抽查、重点督办等灵活多样的监管模式,建立疫情期间企业污染物排放微信群、QQ群,进一步加大对涉危险化学品、尾矿库、煤化工、原油开采、输油气管道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检巡视,及时排除隐患。

其中,宝鸡市全面开展了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并抓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工作。延安市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摸排登记工作,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和视频电话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群、QQ群等工作方式,督促该市75家重点监控企业完成了2019年度信息公开网上填报工作。汉中市充分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等手段,加大重点污染源企业检查巡查力度,确保复产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主动与行政审批、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优化审批服务,建立新区新城两级环评审批日调度机制,及时解决环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复产复工。

动态监测

划重点 增加频次

为实时掌握疫情期间环境质量状况,我省对重点企业、重点监控断面、重点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重点居民聚集区环境质量实施日报制度,较全面地掌握了全省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铜川市开展了两轮次定点医院和医废处置单位废水检测,并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开展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工作。延安市在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了余氯和生物毒性两项特征项目,重点加强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质和医院医疗废水应急监测,完成了对全市13个县(市、区)的39个国省市控水质断面的采样监测任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具监测报告180份,上报监测数据6746个。榆林市认真分析每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密切关注重点监测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动态监测。安康市对13家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掌握主要排放污染物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有无超标排放现象。韩城市加大监测频次,从以往的每月监测1—2次,到疫情特征项目每月监测2—4次,特别是对地表水重点监控断面、地表水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水处理厂(含重点医院)的出口水质监测。

应急值守

微信联动 速查速办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应急值班值守人员,时刻保持人员、车辆、设备仪器和个人防疫装备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待命、措施到位、设备齐全,做好随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并安排专门人员收集分析舆情信息,及时获取涉及饮用水、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重金属、群体性事件信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咸阳市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微信和QQ工作群,加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人员的信息联动;利用网络舆情分析引擎,收集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和媒体报道的污染事件等信息;加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做好信息共享。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六个应急工作组,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轮岗值班巡查工作机制,对各类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按照速查速办的工作原则,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延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单位实行“ 日报告” 和“ 零报告” 制度,强化 “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的值班和受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核实、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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