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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迅即部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时间:2020-02-06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全省疫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立即安排部署全省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1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控相关工作。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响应,迅速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并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完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联防联控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汇总前一日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情况,全面掌握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转运设施和处置设施能力及分布情况,开展形势分析和研判,坚决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三是切实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摸清本行政区域医疗废物设施运行情况及处置能力情况。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加大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满足疫情处置要求。

四是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准备。参照《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制定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预案。对疫情发生时处置能力不足或不具备处置能力(如病理性、化学性废物)的,选择送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或在本地利用备选设施处置。

五是妥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信息,并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通知下发后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响应,迅速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省各市(区)均已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此外,西安市、咸阳市、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工作的通知》;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成立生态环境系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驻点督查的通知》。汉中市、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区)对全省10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及医疗机构进行了多频次现场检查,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截至30日共计出动2635人次对802余家医疗机构和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分类、暂存、处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据统计,全省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41吨/天,处置方式包括焚烧、高温蒸汽、化学性消毒、微波消毒等方式,自2020年1月20日至30日24时累计处置医疗废物733.58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10.16吨,设施运行负荷率保持在45%左右,可以保障全省疫情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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