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防范“一刀切”的通知》,从7个方面对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监管。我省将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全面依法依规,厘清执法边界,实现权责统一,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简单采取关停查封等“一刀切”行为。
加快完善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我省将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建立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时,对监管对象实行科学分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群众投诉反映强烈、违法违规频次高、环境信用差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对稳定达标排放、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降低监管频次;对积极实施超低排放或循环生产改造、推行低碳循环发展且信用良好的企业,予以鼓励和激励。
坚持分类施策,严防“一刀切”。我省将坚决防止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随意责令企业紧急停工停业停产,对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手续合法、但没有达到环保排放要求且愿意积极整改的企业,根据具体问题允许企业限期整改;对既没有合法手续又达不到环保要求,且故意拖延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查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企业,经过整改后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组织实施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加快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我省将加快建设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和网格化监管制度,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充分发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作用,打造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互联网+监管”。
严格责任追究。我省将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不规范执法行为和“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施追责问责。
强化法治宣传。全省各地将针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和特色产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遵法守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