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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终身问责追责

时间:2019-07-19 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要完成目标,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个最严”。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西安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当做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定性、定量、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六定”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台账、细化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当中,并作为年终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制、“一案双查”等制度,实行终身问责、追责,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个最严”(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最严格的执法监督、最严格的考核评价、最严格的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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