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28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省委书记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教训,认真做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持之以恒地有效地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出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就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情况作说明,西安市市长李明远参加会议。
胡和平指出,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立法,切实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胡和平强调,要对标上位法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科学划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明确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区域,明确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产业和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法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引导涉秦岭各市县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胡和平要求,要紧盯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进常态化拉网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要夯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秦岭保护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