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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长宁震区未有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无异常

时间:2019-06-21 来源:经济观察网

6月17日22时55分,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北纬28.34度、东经104.90度)发生6.0级地震。

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消息,截至6月18日16时,地震共造成长宁县、珙县、高县、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屏山县受灾,受灾人口142832人,因灾死亡13人。

其中,长宁县9人(双河镇9人),珙县4人(巡场镇2人,珙泉镇1人,曹营镇1人),受伤199人(住院199人其中6人危重),紧急转移安置8447人;倒塌房屋73间,严重损坏房屋19间,一般损坏房屋12723间。

地震发生后,截至18日16时,共记录到2.0级及以上余震77次。其中5.0-5.9级地震2次,4.0-4.9级地震3次,3.0-3.9级地震14次,2.0-2.9级地震58次。

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称,地震发生后,生态环境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按照李干杰部长的指示要求,全面部署地震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目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已迅速指导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全市10个县区的工业园区、重点风险源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兴文县、珙县、筠连县的页岩气开采平台及输气管线等环境重点目标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外,生态环境部表示,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会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周边核设施、放射源进行了安全排查,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无异常,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处于正常水平。

生态环境部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做好风险排查和应急准备工作,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和涉危企业等风险源,督促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切实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同时要求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继续督促指导当地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切实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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