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2021年互联网财产保险发展分析报告》指出,未来绿色保险一是助力低碳交通运输,二是助力低碳绿色经济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稳妥参与碳市场建设;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保险,探索针对渐进性污染和生态环境损害方面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等。
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环境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手段,绿色保险目前发展状况如何?对经济社会发展有何推动作用?未来又将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
记者就相关话题专访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蓝虹教授。
绿色保险发展现状如何?
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的组成部分,对推动发展绿色经济起着重要作用。蓝虹介绍说,目前我国绿色保险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绿色保险产品、绿色保险服务和保险资金绿色化运用。
对此,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绿色保险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保险独设篇章,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保险的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发展。
2020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对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产品创新和保险资金运用指明了方向。同时提出“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覆盖面与渗透率”等。
2021年5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助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倡议书》,倡议保险资管行业将绿色标准纳入现有投资流程,逐步形成绿色投资考核和激励机制。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推动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继续发展。
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绿色保险发展迅速。蓝虹通过数据和案例就现状进行了分析:
整体来看,我国绿色保险险种不断创新扩展,保费不断增加。数据显示,2021年绿色保险保额超过25万亿元,赔付金额达到240亿元,涉及交通建设、清洁能源、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
另外,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代表的传统绿色保险产品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据保险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年末,至少为1.9万余家企业提供400亿元以上的风险保障,平均增速维持在15%以上。
同时,绿色保险在创新方面也有进展。
一方面,从产品角度看,与“双碳”目标的融合是绿色保险近来发展的一大特点,碳保险创新产品力度加大。如可再生能源项目保险、碳排放权保险、碳交易保险、林业碳汇指数保险、低碳技术保险等。
另一方面,在发展模式上,尤其是工业企业环境责任险,“无锡模式”“深圳模式”等促进了运用互联网平台引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和环境主管部门,为投保企业提供全流程、全方位专业环保服务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和有效的督导机制的形成,初步实现了“保险+服务+监管+科技”的联动。
“目前,绿色保险中的环境风险保障类产品和气候风险保障类产品,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蓝虹介绍说。
绿色保险从哪些方面促“双碳”目标实现?
“绿色保险主要通过为减碳项目提供融资保障、分散气候适应项目风险、差别化保费激励、投资绿色项目以及自身经营低碳化等方式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蓝虹介绍说。
据介绍,实施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预期收益不确定性高等是减碳项目的特点,投资者对其风险预期较高,融资往往存在较大障碍。对此,气候保险通过对风险识别、衡量和分析,确定风险成本,进行保险产品设计,能够平滑收益,实现融资增信,推动减碳项目顺利落地。
同时,气候保险还具有风险分散和转移功能,能为不同区域的个体提供保险服务,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风险在时空上分散。
比如,河北省巨鹿县(中国金银花之乡)的金银花气象指数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金银花品质好坏易受低温冻害、连阴雨等天气影响,所以,该保险只看天气不看农作物,当天气情况达到规定的三个指标之一时,便可进行理赔。2020年,受益农户达到3800家,理赔金额达60多万元。
蓝虹认为,“双碳”目标下,保险资金可通过投资绿色项目和新能源等高成长行业,规避传统企业的环境转型风险,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
根据银保监会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8月末,保险资金在各领域投入的绿色项目规模为:交通3306.22亿元、能源3211.05亿元、水利695.04亿元、市政564.61亿元等;并以股权形式投资了114亿元的绿色项目。
以交通行业为例,为推动生活行为更低碳,在普通保险基础上,绿色保险将投保人环境行为纳入考量因素,为其提供保费优惠。例如,深圳市于2013年就推出了“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对申报绿色出行连续停驶30天以上的车主,可以顺延车险合同期限。
近几年来,我国绿色保险创新产品不断涌现,涉及到各个领域。
在碳保险方面,福建省创新不断。2021年,全国首单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在龙岩市新罗区落地。同年5月,国内首单商业林碳汇价格保险在顺昌县落地,探索出了“碳汇+保险”的模式,为碳汇林和林业碳汇价格提供双重风险保障。顺昌县国有林场以近30万吨碳汇存量质押,获得了兴业银行2000万元“碳汇贷”资金支持。
在环境污染责任险方面,中国人保在无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时推出“保险+服务”模式,为承保企业提供事前风险评估,事中排查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并针对企业经营提出环境安全相关建议,为企业人员提供风险防范知识培训。湖州则通过建立生态环境部门、银行、保险公司、第三方环境体检机构、参保企业的协调运作机制,构建了“保险+服务+监管+信贷”为一体的环境污染责任险模式。
绿色保险将如何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虽然,近年来绿色保险发展迅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蓝虹表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概念界定,绿色保险范围应更广,不能狭隘地界定为环境污染责任险。只要是为清洁能源、环保、节能、绿色交通等领域的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保险服务,就应属于绿色保险。在绿色保险统计制度方面,目前我国对绿色保险的统计归类还未形成统一标准。
此外,企业投保部分绿色保险缺乏主动性;相关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很难保证厘定的费率与环境风险状况相匹配;欠缺配套的政策法规和财政支持;绿色保险产品创新不足,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各类绿色保险需求等也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未来,绿色保险发展要加强哪方面能力建设?
蓝虹认为,随着经济长期向低碳转型,保险公司应重新评估其投资配置策略,特别是对碳密集型投资;考虑到投资的环境影响,应将ESG纳入其长期战略规划;要加大绿色保险产品研发投入,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储备专门人才;要加快转变绿色保险商业模式,探索创新“绿色保险+科技”发展模式。
鉴于未来所有与低碳相关的领域均可能被绿色保险覆盖,在回答如何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时,蓝虹表示,需要政府和保险机构共同发力,调动广泛成员参与。
首要任务就是要完善绿色保险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西方国家之所以在此领域起步早、发展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建立了与绿色保险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而我国在该领域尚处于从规章制度向法律层面的过渡阶段。例如,《环境保护法》第52条提出的“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足以支撑和维持环责险的运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的效力层级较低,涉及领域较窄。
其次,应加强碳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研究。针对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可逐步探索相应的信用/保证保险和价格指数保险机制,以确保交易企业的基本运营不因碳交易市场波动而受到重大影响。
最后,应加大绿色保险新险种创新。例如,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长,车险产品的研发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在环境污染责任险方面,除了传统的险种,还可开发强制性核事故风险责任险、海洋环境责任险、声震污染险、辐射责任险及上述风险所产生的施救费用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