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咸阳市按照督察整改方案抓好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5月10日-12日,省生态环境厅咸阳督察局前往咸阳市秦都区、高新区、长武县,重点对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察组交办的重点关注信访件和重复投诉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同时结合年度调研主题开展现场调研。
咸阳督察局先后在高新区管委会、秦都区政府、长武县政府召开工作座谈会,查看督察整改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点位十余处,涉及“散乱污”整治、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企业危废处置、煤矿废水和固废处置、中水回用等方面问题。咸阳督察局现场指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有关县区高度重视,限期整改。同时,要求有关县区政府对照中央和省级督察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依法、公正、精准、科学推进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整改措施“打折扣”、“一刀切”,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整改成效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