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管能力,近期,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安排,严守风险底线;科技优先,提升技术水平;先行先试,创新管理模式;密切协同,强化联防联控”的原则,不断强化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通知》从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收集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切实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七个方面明确了23项工作任务。《通知》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夯实了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工作任务,对今后加强全市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通过《通知》实施,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县区要完成医疗废物收集中转站建设,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全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别及能力基本满足市域内实际处置需求。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重大问题。二是完善监管机制。要建立市、县环境应急管理协作、联系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机制,灵通信息、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施“网格化”监管,加快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坚持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严把项目审批关,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等安全监管。四是加大惩处力度。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加大重大案件、重点区域案件综合惩处力度,对跨区域重大案件,开展联合调查会商和挂牌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强化督查整改。加强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危险废物问题整改,及时验收销号。六是开展考核评价。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七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