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价格司召集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和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煤炭价格形势,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记者注意到,近半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频频针对煤炭进行部署,仅4月以来,从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明确做好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到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核心放在粮食和能源安全;8天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增加1000亿元再贷款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储能。同日,财政部发布公告:进口煤炭零关税。
再联系此前发改委先后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以下称“303号文”)和2022年4号公告,303号文提出了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4号公告提出了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
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确保能源安全是决策层对国内外环境准确判断、未雨绸缪的政策体现,体现了政府对于民生领域的高度重视,亦是对“稳增长”夯实重要基础。
而此次会议将相关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召集,重在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会议与之前定调一脉相承,强调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采取切实措施稳定煤炭价格,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为实现经济稳增长提供强力支撑。
按照303号文和4号公告有关要求,自5月1日起,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均有了合理区间。以几个产煤大省为例,山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70元、855元,陕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20元、780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并且,发改委强调,接下来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