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时节,春光在汉江碧波中荡漾,柳枝在春风的吹动下“起舞”,市民在江边踏青赏春。蓝天碧水底色更纯、“含金量”更足。这让汉中的每一位市民都真切地感受到“蓝天碧水”幸福感。
截至3月31日,汉中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74天,同比增加18天,优良率82.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9,同比变好21.1%;PM10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好26.8%;PM2.5平均浓度52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好23.5%;二氧化硫平均浓度5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好64.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好9.4%;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6毫克/立方米,同比变好20.0%;臭氧平均浓度95微克/立方米,同比变差2.2%;重污染天数0天,同比减少6天,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优良水体占比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居全省前列。
“优良的空气”就是“市民的福气”。在蓝天保卫战方面,汉中市深入推进治霾“六大”措施。不断巩固全市“禁燃区”燃煤锅炉和非民用散煤“双清零”成效,开展居民清洁能源替代,累计完成清洁能源替代27782户。查处违规燃放行为43起,行政处罚45人。市中心城区938辆渣土车全部纳入GPS精准定位监管,检查施工工地5581家次,整治扬尘问题487起。查处禁行区老旧拖拉机违规上路问题439起,整治餐饮油烟问题117起、汽修废气问题26起、露天喷漆喷涂问题34起。排查整治中心城区重点区域涉气污染源30162个,占总任务的97.6%。严格落实《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督查整治涉气问题232个,倒逼县区、部门落实治霾责任。
让碧水清流常与市民为邻,在碧水保卫战方面,汉中市持续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强化巡河排查和预警监测,印发《关于加强一季度水质管控的提醒函》,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会同水利部门做好枯水期水量调度准备工作。制定印《关于推进汉中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大力推进石门、长林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及手续办理,目前均已实现通水目标,并通过省政府同意设立保护区。会同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每日调度医疗及城镇污水处置情况,成立专班对县区开展督导检查,保障环境安全。
生活在青山绿水之间,更保一方秀山净土,在净土保卫战中,汉中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排查和整改,建立40宗考核地块基础信息台账,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地块责任人按照要求开展地块调查整改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强化土壤重点单位监管,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查,按要求初步调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报省厅待确认。积极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管控,严格落实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等量替换”政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