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核集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原院长 李子颖:
国内天然铀勘查、开发是我国核工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开拓国际天然铀市场的“压舱石”,实施铀矿大基地战略是保障国家天然铀的基本策略。
近20年来,国家重点加大新疆伊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和通辽市,以及广东省韶关市等地的铀矿勘查开发力度,形成了5个铀矿大基地。预计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国内天然铀保障将重点依靠5大基地,因此保证其勘查开发至关重要。但当前,5大铀矿基地所在地部分地方政府禁止在草原、林地等保护区区域进行铀矿勘查开发,这些区域既非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核心区,甚至也不是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一般控制区。目前,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的3个铀矿大基地铀矿勘查开发活动受此影响较大。
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2021年11月3日联合发布《关于实行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的通知》,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基本草原区内严禁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天然林。据此,内蒙古部分地区特别是铀矿大基地所在区域铀矿勘查开发受限较大,甚至无法开展相关工作。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的通知》曾明确,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可以开展铀矿勘查开采活动,且“可办理矿业权登记”。
内蒙古自治区铀矿大基地的铀资源以地浸砂岩型为主,不露天开采,无地下坑道,仅通过钻探工程即可勘查开采,对环境影响较为有限,且易恢复。从“十四五”末开始,国内铀资源保障将重点依靠该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的能源、资源基地,也是最重要的铀矿勘查开发地区,同时也是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好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