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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暂停键” 用好“千里眼”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电子督办

时间:2022-01-1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管控, 2021年12月23日起西安市小区(村)、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大多数单位采取值班值守和居家远程办公等措施,做到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不误事,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不误。

疫情管控措施不断升级后,面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担负省级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平台运管工作的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千里眼”的作用,开展远程服务企业,利用云平台及业务工作群传递信息,及时督促全省与国发软件实施联网的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核实重点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利用手机APP按要求及时反馈相关情况,使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

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采取“4+1+1”联动机制(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对全省的电子督办单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案信息待备查,积极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不断推进自动监控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工作的开展,做到不误事、不误时。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启动远程办公以来,截止2022年1月7日,全省涉及汾渭平原7市区重点涉气企业异常(超标)累计产生督办60次,已核实54次,6次正在按督办要求核实中(详见图1);省内所有与国发软件实施联网的工业企业电子督办累计产生督办927次,已核实810次。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自动监测“千里眼”作用,进一步加强远程指导,做到疫情防控和督办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业企业严格对标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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