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调查评估中心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自2021年起开展了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遥感监管工作。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遥感监管技术指南》文件要求,调查评估中心联合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实施了第一期遥感监测,共对264个地块开展了遥感监测。
从监测结果看,我省污染地块还存在不同情形的开发利用情况。针对本次发现问题,调查评估中心将配合省厅进一步开展现场核实工作,以了解地块实际状况和实际开发或利用活动情况,落实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地块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污染地块管控,防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
此项工作为丰富问题发现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持续推动全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活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设施设备等拆除活动的动态监管,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等方面提供了有效保障。调查评估中心将协助省厅继续利用卫星遥感等监测监控手段,不定期对我省污染地块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非现场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开展现场核实,形成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