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秀凤
水清岸绿、鱼翔浅底,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如今,这些景象已经成为很多百姓生活环境中的“标配”,杜甫笔下的“窗含西岭千秋雪”更是刷爆了成都人的朋友圈。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立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统筹布局
2018年5月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次大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中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意义最深的历史性盛会,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史上和生态环境保护历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大会的一个标志性成果,就是正式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高屋建瓴,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出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基本方略;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是其中一大理念;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大攻坚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是其中一个。
2017年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增加了“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内容。2018年3月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
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到我国提出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们党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谋划部署不断加强,考量愈加全面,目标愈加高远,态度愈加坚定。
向污染宣战,党中央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局面。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到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对于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系统谋划,进一步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加快形成目标明确、分工合理、措施有力、衔接有序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格局。
——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一系列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在破解难题的同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澎湃动力。
2015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构筑起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为破解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党中央决定组建生态环境部,打通 “地上地下”“岸上水里”“陆地海洋”“城市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理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启动环保垂改工作,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
从2020年起,各地陆续成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单一的环境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目前,31个省级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执法职责整合基本到位。今年,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陆续换上新的制式服装,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迈出的历史性一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将以崭新的面貌踏上新征程。
——完善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法治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立法步伐不断加快,构建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带牙齿的”史上最严环保法正式实施;2017年,《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直指“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痼疾。《土壤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陆续出台,填补法律空白,夯实制度保障。
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污染环境罪的法定最高刑期可达15年,并以犯罪情节作为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
抓住“关键环节”“关键人”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起,《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法规的实施,对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保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如何惩戒做出了明确规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越压越实。
党的十九大以来,立法机关制修订多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法律共计38部、行政法规48部,国家层面有效的环境标准总数更是多达2000余项,用法治的力量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绿水青山怎样才能转化为金山银山?《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从生态产品调查和监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生态产品保护补偿等多方面,对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过程进行了全面指导。
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补偿领域已经基本实现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全覆盖。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被确定为制度规定、内化为社会共识。
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举措,清除了体制机制障碍,释放了政策红利,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了强大动力。
加强党的领导,坚定决心,勇担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无论是2018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还是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都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这体现了我们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坚定意志和决心。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生态环境问题根植于经济发展过程,也必须从经济发展过程中予以统筹解决。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管好环保,将“小环保”真正转变为“大环保”。
“以前不太把环保当回事,现在大家干不好环保真的会‘脸红冒汗’,睡不好觉。”福建省基层干部之所以有这样的转变,是“党政同责”不断压实的结果。福建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升格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并将纪委、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党委部门力量纳入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范畴,实现了生态环保责任由“政府负责”向“党政同责”转变。
因为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让地方党委政府绷紧了生态环保这根弦。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很多省委书记亲自到现场调度指挥,确保整改到位。如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与省级督察以及各类专项督查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尽职履责的督政体系。
各地在压实责任上也积极探索。除了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晰职责分工,还充分发挥巡视的作用。比如,云南省委巡视组对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州市开展机动巡视,进驻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普洱市、临沧市3个州(市)展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切实扛稳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从2015年试点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仅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且对一些地方生态环保“不作为、弄虚作假、官僚主义”等进行了史上最为严厉、最为精准的问责。仅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移交509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党政领导6000多名,其中省部级干部近20人,厅局级干部900余人,处级干部2800余人。
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分类确定省级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对省级政府开展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将其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等重要依据。省级政府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也开展相应考核,确保应对气候变化与温室气体减排工作落地见效。
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抓好生态保护,关键在领导,关键靠干部。通过严格考核、追责措施,倒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防风险守底线、理旧账补短板的事,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
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不懈,奋进在攻坚战场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一定要心中有数,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要身体力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
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应始终把这一“国之大者”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装在心里、落到实处。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生态环境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加强政治建设,在践行“两个维护”上做表率。
生态环境部门做到“两个维护”,就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掌握和运用好这一思想,心中有方向,身上有力量,胸中有全局,工作就能上得去。
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生态环境部党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治国理政》等重要文献,在学懂弄通上带好头、做示范。成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生态环境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办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健全办理、督查和考核制度,坚持全过程督促盯办,加强效果评估,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务求实效。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越是形势复杂、任务艰巨,越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越要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切实做到党建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四步法、三清单”工作机制,下大力气解决“两张皮”问题。
将党组织建在“连上”,已经成为生态环境系统推动攻坚任务落实的“规定动作”和重要经验。在排污口整治核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工作中,进驻第一件事就是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提升战斗力。
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化为责任追求,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系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实现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以及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100%全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重要支撑保障。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拉条挂账、明确责任。定期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报,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出台《生态环境部党组巡视工作办法》,对部属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巡视,坚持政治巡视和问题导向,督促被巡视单位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案为鉴、守土有责”警示教育和孟伟、万本太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专项教育,以警示教育强化全员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纪法学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风险研判,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不断筑牢制度基础。组织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梳理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支持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行政治监督责任,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作风问题无小事,任由其发展下去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自省自律,防治行差踏错。
——用奋斗诠释担当。
“我是党员,多安排我点活儿,这个案件我来办。”“我是年轻人,想为环境执法多尽一份力”……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的党员干部带头,急难险重任务冲锋在前,将执法为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成效常年居全国前列。6月28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当选的集体。
作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刻苦钻研,在环保科研道路深耕前行;作为环境应急专家,随叫随到,先后20多次参与环境应急事件处置,这就是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研究所副所长吴怡。
他们只是全国千千万万生态环境工作者的代表,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生动彰显了新时期生态环保铁军的政治品格和先锋形象。
在位置偏远、环境恶劣的监测点位,经常见到他们孤独但坚毅的身影;在危险重重、不确定因素众多的突发事故现场,他们总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逆行者”。正是有了千千万万像他们一样的党员干部默默奉献、顽强拼搏,才有了今天的空气常新、碧水长流。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任务依然繁重,始终要牢记初心使命,不懈奋斗,以实际行动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