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冬季治污降霾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长赵一德出席并讲话。副省长程福波主持会议。省政府秘书长方玮峰、副秘书长吴聪聪参加会议。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张智华通报全省1-9月治污降霾工作进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1-9月,10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优良天数平均217.4天,同比减少8.3天;剔除沙尘影响后,实际重污染天平均3.3天,同比减少1天,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联防联控方面,协调生态环境部和山西、河南两省,十四运保障期间成功应对两轮轻度大气污染过程,赛期优良天比率达99.4%,创近年最好水平。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291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或深化治理。能源领域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完成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30余万户,43台389蒸吨燃煤小锅炉完成拆改,完成煤质专项抽检1125批(次)。移动源环境监管方面,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34辆,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不达标车辆1486辆。面源污染治理方面,63家物料堆场完成密闭式储存,2248家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显著提升。一是顶层设计日臻完善。先后颁布实施《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55个配套政策文件,制定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等8部规划,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不断增强。推广清洁生产,工业固废利用率为45.48%,2017年以来年均增长5%左右。三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效果逐渐显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11%,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3.96%。四是建筑垃圾循环利用途径持续扩宽。2020年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为65.25%,比2019年提高了31.13个百分点。五是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水平稳定提升。2020年农业主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9.4%,较2019年提高4.6个百分点。六是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建成省级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危险废物分类监管台账。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216.37万吨,利用率达到63.83%,较2017年增长211%。七是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基础日益巩固。2020年,全省医废产生量2.92万吨,共有1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总处置能力约为7万吨/年,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八是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更加高效有力。开展了污油泥污染防治省环保专项督察、打击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检查和“利剑”、“昆仑”等专项行动。2020年,环境执法立案148件,公安部门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35起。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狠抓秋冬季治污降霾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为协同推进全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以三大结构调整为抓手,确保完成秋冬季攻坚目标。对标对表蓝天保卫战和秋冬季攻坚两大目标任务,建立调度机制。关中各市区紧盯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防止散煤复烧。二是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为突破,推动汾渭平原区域协作。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协作。各地应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三是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保障工作为契机,加快补齐工作短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四是以修正《条例》为引领,持续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抓紧制定“十四五”医疗废物处置等相关专项规划。五是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路径,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抓紧制定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活动。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煤集团、咸阳市、安康市作了表态发言。省直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