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苑 徐荣
2021年8月,结合太湖安全度夏行动,江苏省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全市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进行全面问诊把脉,贴近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难事、办烦事,为企业把好辐射安全总闸门。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企业排忧解难
无锡是江苏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最多的地区之一,共有10家,占全省33%,其中中和渣存量占全省27%。由于缺乏较好的处理处置方法,所有废渣由企业在厂区内长期建库存放。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废渣量的逐年增加,渣库的容量越来越小,存在一定的辐射环境安全隐患。这也成为相关企业的一件烦心事。
对此,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服务,深入企业调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稀土冶炼废渣放射性豁免要求》,制订了三年行动方案,并纳入年度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处置试点,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废渣问题处置,积极为企业谋求出路。
“无锡市、区两级辐射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活动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全市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家数、生产经营状况、废渣年产量、历史贮存量、放射性水平、分类贮存和管理现状等情况,并建立企业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实行精细化管理。”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晓飞说。
为了找出一条解决问题的路径,2020年,无锡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中和渣分类检测与豁免备案试点。
无锡市某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此前废渣已经堆积如山,公司负责人单志才一筹莫展,无从下手。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企业一起学习上级出台的豁免要求和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和行业协会人员,上门进行论证和帮扶,指导企业如何装袋、初筛。
“通过指导,公司很快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制订了检测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开展了豁免检测。”单志才说,去年公司共完成3695吨中和渣分类检测与豁免备案,2021年上半年,再次完成1129吨废渣分类检测与豁免备案以及危废鉴定工作,为解决废渣处置问题积累了一套从场地选择、吨袋制作、自行检测,到制定方案、专家论证、现场检测、豁免备案、危废鉴定等工作经验,为下一步实现资源再循环利用,减轻企业的库存负担和安全压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8月,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再次来上述企业督查时,单志才高兴地说:“谢谢你们的帮助和支持,你们为企业办了一件大好事,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
为全面推进工作,今年3月,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为企业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我们以推进会的方式,组织全市4家存在历史性遗留废渣的单位,学习了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有关废渣处置的‘一个标准’和‘两个文件’。交流经验、集思广益,贴近企业服务,实地观摩学习,为推进无锡全市历史遗留废渣问题解决进程明确了方向。”王晓飞表示。
针对一家停产10多年的企业遗留的废渣问题,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当地政府,多次上门服务,耐心指导工作,赢得了企业负责人的信赖。目前这家“老大难”企业正有序开展分类检测。其余两家企业均已制订检测方案,通过专家论证,签订检测合同,正进行分类检测,有望年底完成豁免备案。
汛期督查排查辐射安全风险隐患
今年8月,太湖进入主汛期,多地出现强降雨。为防止汛期自然灾害引发放射性污染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汛期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核与辐射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由王晓飞带队,抽调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科科长、相关派驻执法局分管领导等6名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项督查。
王晓飞说,“在全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中,我们把伴生矿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也纳入其中进行监管。针对近阶段雨水较多,旨在通过督查走深访透,找到企业的‘烦心事’,守护群众的‘安全线’,指导企业加强防范,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专项督查组对全市10家企业逐一进行问诊把脉,仔细询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废渣分类贮存和管理现状等情况。冒雨查看企业废渣库及周围环境的辐射安全情况,指导企业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防雨、防渗、防涝等辐射安全应急措施,禁止随意堆放、掩埋、倾倒、转让低放射性废渣,切实加强汛期废渣库及周围环境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开展巡测巡检,确保汛期辐射环境安全。
督查组还现场查看了中和渣分类检测场所,要求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加强废渣分类检测过程中的管理,对未达到豁免水平的废渣,一律建库存放,保持库容冗余性,每年度开展辐射环境监测与公示,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我们对企业检测场所防雨设施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其备足沙袋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王晓飞说。
主动为企业开展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
近年来,国家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相关的环保督查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出台了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为了更好地检验企业环境辐射年度监测工作开展及其质量控制情况,检查企业周围辐射环境状况和水平,核查企业放射性废物排放是否符合批准的排放限值与排放量,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江苏省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方案》的要求,主动为企业开展环境辐射监督性监测工作。
无锡市自筹资金,委托有资质单位,根据企业种类、工艺特点、生产状况、废物排放特点、排放核素成分与浓度变化,以及企业开展的年度监测方案,制定企业监督性监测方案,检验企业环境辐射年度监测工作开展及其质量控制情况,核查企业周围辐射环境状况和水平,核查企业放射性废物排放是否符合批准的排放限值与排放量。
“通过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定期巡查巡检,开展环境检测和监督性比对监测,真正为企业把牢辐射安全总闸门。”无锡市执法局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科科长徐荣说,“下一步,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科将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将不定期跟踪、指导和服务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废渣分类检测和豁免备案工作,确保企业依法依规解决好历史遗留废渣的处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