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9月3日印发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