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就CNN关于台山核电厂报道,回答了记者提问(点击查看答记者问)。
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自投入商运以来,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两台机组一直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国家核安全局没有批准提高台山核电厂外辐射检测的可接受限值,目前台山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核电厂周边辐射环境水平未见异常,处于本底水平,也表明没有任何泄漏发生。
另外,国家核安全局也针对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情况展开详细说明。据介绍,目前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过程中监测到反应堆一回路冷却剂的放射性比活度(即单位体积或重量中所包含的放射性量)上升,1号机组一回路放射性水平增高主要与燃料棒破损有关,但仍然在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允许稳定运行的范围内,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核电厂运行安全是有保障的。
eo注意到,此前在接受《法国世界报》采访时,法国电力集团发言人也提到,可能是燃料组件外壳破损而导致氙和氪在一回路逸出。
核燃料棒制作完成后,会记录其制造日期等信息,以便溯源。(拍摄者:刘文慧)
少量核燃料棒破损怎么办
据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燃料制造、运输、装载等环节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核电机组运行过程中出现少量的燃料棒破损难以避免,属于常见现象。据有关数据,世界许多核电厂发生过燃料棒破损并继续运行的案例。
核能行业专家告诉eo,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关于燃料组件破损原因分析的有关文献表明,对1994年到2006年世界范围内核电机组的燃料破损率统计,世界平均值为13.8,其中美国为20.9,欧洲(除法国)为16.0 ,法国为8.8,韩国为10.6。
由于少量核燃料棒破损属于普遍现象,核电站在设计时会确定燃料组件最大破损比例,以保证破损比例在可接受范围,不影响安全运行。
具体到台山核电站,其1号堆芯共有60000多根燃料棒,目前推算燃料棒包壳破损数量约为5根左右,破损燃料棒占总数比例小于0.01%,远低于设计中假设的燃料组件最大破损比例(0.25%)。
少量的核燃料棒破损,一些裂变产物会通过破损的包壳泄漏到反应堆冷却剂中,引起一回路冷却剂放射性水平增高。面对这种情况,核电站一般采取的措施时保持持续的监测,确保放射量在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允许稳定运行的范围内,满足技术规范要求,进而保障核电厂运行安全。
2018年10月,美国Vogtle 1号机组也曾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机组在完成换料大修、恢复满功率运行后,发现所采集的液体和气体样本中均表现出氪、氙和碘同位素含量增加的现象,后确定燃料破损。在确认破损燃料状况后,电厂确定在当前燃料周期剩余时间内,各部门密切合作,对燃料泄漏的影响范围实施监测,以期达到ALARA(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效果。
当燃料棒破损比例和一回路放射剂量保持在设计允许的安全标准内,核电站保持稳定运行,到新的换料周期,核电站停堆,燃料部门在卸料过程中会检查确定破损燃料棒,再进一步进行分析,研究破损原因。
监管部门、营运单位、供应商权责
从CNN报道引用的信件中,可以看到法马通希望就台山核电1号机组问题申请美国相关技术豁免。法马通是台山核电站核燃料的供应商,这些核燃料组件是法马通位于法国德龙省的燃料组件厂制作的。作为供应商,法马通想确定自己产品质量情况,向其技术合作伙伴、上下游供应商提出合作申请,是合理的商务行为。
问题在于,核电站的安全责任并不只在于供应商,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核电站的业主和运营单位,都承担着各自的权责。
依据《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从事核安全活动的单位遵守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核设施集中的地区设立派出机构,向核设施建造、运行、退役等现场派遣监督检查人员,进行核安全监督检查。而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当核设施营运单位调整如运行限制和条件等事项时,应当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少量燃料棒破损引起一回路冷却剂中放射性水平增加,是否应停堆处理?这并非由供应商说了算,而是由核安全监管部门和核电站营运单位在数据监测和合理论证后做出决定。
在加强现场监督和环境监测工作的前提下,国家核安全局指导监督营运单位采取措施,严控一回路放射性水平,严格遵守运行技术规格书,确保1号机组运行安全。未来,根据需要和可能的运行事件,国家核安全局也可以要求机组停堆。这一切都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而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台山核电1、2号机组的业主方和营运单位,有责任判断自己机组的运行状态。如果法马通从燃料供应商角度建议停堆,可以向业主方提出,业主方可参考,进行综合判断。另外,法国电力既是法马通的大股东,也是合营公司的股东方,也可以通过董事会商讨解决方案,根据股东方意见和电厂实际做出决策。
探究核燃料棒破损情况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但怎么探究,需要多方参与,供应商、营运单位及核安全监管部门应明了各自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