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良好形象,提高督察实际效果,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经请示省直机关工委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印发《关于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临时党支部的通知》,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进驻期间成立临时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要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
5月8日至9日,5个督察组在进驻各市(区)当日,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成立了由组长任书记、副组长任副书记的临时党支部,督察组全体党员编入支部,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教育管理。各督察组按照“四个结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支部工作。一是与廉政提醒相结合,各督察组进驻后第一次组务会,集体学习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要求全体干部严格落实“八个严守、八个不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督察工作风清气正。二是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各督察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中的重要章节,并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督察工作融合起来,贯穿督察全过程。三是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各督察组要求督察组人员在工作中,认真按照“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要求,赴下身子聚焦督察内容,一心一意梳理问题,维护好督察良好形象。四是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各督察组坚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放在首位,加大对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受理群众信访问题。截至5月13日,5个督察组共向各市(区)转办群众信访问题356件,其中西安(含西咸)147件、宝鸡27件、渭南(含韩城)80件、汉中50件、商洛52件。
督察进驻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川陕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向何挺颖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体悟初心使命,并以“回顾渭北革命史、坚定做好督察工作”为题开展了专题党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