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网

牢记使命 保持定力 推动陕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时间:2021-04-30 来源:陕西日报

一年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20年是陕西大气环境质量实行国家新标准以来的最好年份,国考10城市PM2.5平均浓度41.2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提升至295天,重污染天数减少至6天。重点流域Ⅰ至Ⅲ类水体比例达92%,优于国家考核指标20个百分点,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特别是渭河入黄河断面达到Ⅱ类水质,创近20年来最好水平。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实现10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均超额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

心怀“国之大者”

在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上“下硬茬”,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陕西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编秦岭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项规划。强化秦岭生态红线监管,划定管控单元466个。聚焦秦岭“五乱”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等,排查出的628个“乱排乱放”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太白县、留坝县、岚皋县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平利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坚持把陕南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先后12次专题研究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截至2021年3月底,白河县清污分流应急处置工程已完工,《白河县硫铁矿区环境影响综合评估报告》通过专家审核。白石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面竣工,二期治理工程预计近期完成。举一反三开展汉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污染排查整治,落实专项资金4.2亿元,全力保障污染治理项目。

强化使命担当

在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上“用实劲”,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陕西生态环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历史责任,牢牢把握“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扎实开展渭河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展县级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稳步推进陕西黄河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聚焦延河、北洛河、清涧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推行“一河一策”,实施限期治理。先期排查黄河干流及一级支流3026个排污口,有序推进干流105个问题排污口整治。2020年黄河流域32个国考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占比达87.5%,优于国考目标31.3个百分点。

突出“三个治污”

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上“求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陕西生态环境部门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认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个治污”方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是蓝天保卫战实现突破。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调整。召开全省铁腕治霾和秋冬季攻坚工作会议,扎实推进关中区域“一市一策”精准治霾。有效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控,建立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月度点评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绩效分级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对1.86万户“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对162台工业炉窑和109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实施治理。完成散煤治理81.4万户,拆改燃煤锅炉108台。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实现新跨越。二是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以河长制为抓手,全面推进“三江三河”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汉丹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保障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7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划定197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率100%。深入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6个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初见成效”治理目标。三是净土保卫战纵深推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102个县(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510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范围,确定涉镉重点污染源整治企业38家并完成整治。累计完成6359个村庄环境整治,超额完成国家“十三五”考核任务。

聚焦群众关切

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出重拳”,着力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尚未办结问题,提请省政府召开整改专题推进会,分管副省长包抓跟踪督办,省级部门联合现场督办。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9个问题和“回头看”反馈的45个问题,除2个正在收尾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7.28万人次,检查企业6.6万家次,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3552家,处罚金额2.3亿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企业162家,约谈环境违法问题企业435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环境监管措施,医疗废物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持续加强陕北石油开采、陕南尾矿库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去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0起,达到有纪录以来历史最低水平,全省突发环境事件数量连续7年下降。核与辐射安全管控有力,全省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践行“两山”理念

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见真章”,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陕西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三线一单”在各市(区)落地应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和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积极谋划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出台助推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对56类行业实行豁免管理和告知承诺审批,将仓储、物流配送等39类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下放环评、辐射、固废等行政审批许可事权,大幅压缩审批时间,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台账,实行“点对点”跟踪服务,全力保障“六稳”“六保”大局。

深化改革创新

在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上“出新招”,奋力推进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强调,要提前谋划“十四五”时期改革工作,更加注重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多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强化顶层设计思维,持续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推动出台《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精心编制“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去年底联合省委组织部印发《通知》,明确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干部实行以省厅为主的双重管理,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将2021年确定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抓点示范年,努力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示范典型。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深入研究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化“三大体系”建设方案,加快推动陕西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严管党治党

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动真格”,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陕西生态环境部门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省厅13个党支部被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五星支部”,机关党建工作在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赵正永案以案促改,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以及违规收送礼金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督察、执法、监测、财务等12个廉政风险点,“一对一”制定监督防控办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为基层减负8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督察、考核、执法、检查等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立足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加强全省生态环保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浏览字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