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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牢记“国之大者” 当好秦岭卫士

时间:2021-04-26 来源:陕西日报、陕视新闻、陕西生态环境

在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一周年之际,4月23日省委、省政府在西安召开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秦岭违建事件教训,以更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省长赵一德主持。省政协主席韩勇,省委副书记胡衡华,省委常委张广智、梁桂、王晓、庄长兴、赵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在主席台就座,省委常委王浩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多次就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去年来陕西考察的第一站就是秦岭,要求我们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把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效果上。

会议强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期工作、系统工程,要在问题排查上持续用力,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坚持自查和互查、抽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最严标准动态排查各种苗头性问题,动态纳入台账管理。要在应改尽改上持续用力,全面完成中央巡视和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加快小水电退出,做好农家乐清理规范工作。要在生态修复上持续用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高植被覆盖质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巩固秦岭保护区矿权退出成果。要在强化管控上持续用力,认真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数字秦岭”建设,严肃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在绿色发展上持续用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并进。

会议强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省上下共同的责任。省委、省政府率先扛起政治责任,省人大、省政协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民主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涉秦岭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对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落实牵头抓总职能,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深化秦岭保护专项巡视巡察、审计、督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损害秦岭生态环境的终身追责,真正还秦岭以宁静、和谐、美丽。

会议强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时代责任,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保护和发展、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关系,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努力探索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秦岭实践、秦岭经验。要把依法监管挺在前面,对违法破坏行为加大曝光力度、打掉侥幸心理、形成强大震慑。要把排查整改紧抓在手,形成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核查成效的工作闭环。要把生态修复贯穿始终,以山体、森林、物种、水源的有效修复,使秦岭美景永驻。要把数字平台建好用足,加快建设秦岭综合智慧监控系统,努力实现全区域可视、全过程可查、全方位可控。

会上,省发改委汇报了去年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计划,西安市、安康市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审计厅作了发言。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秦岭6市和39个县(区)、6个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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