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了2020年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思路,部署安排了2021年重点任务。会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核心要义和战略考量,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出重大部署,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在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并不稳固;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期待也会更高。我们要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变,在建设美丽中国的征途上再立新功。
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找准生态环境保护的坐标和定位,科学谋划目标任务。新发展阶段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我们要对标对表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以及我国2030年前力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2060年前力争实现碳中和的愿景,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明确工作总体思路,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绿色是提升发展质量的关键要素。我们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倒逼作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和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化解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约束,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培育绿色增长点,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要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地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保障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我们要着力建立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既要考虑生态优先,又要考虑支持绿色发展,有利于市场主体高效运行,有利于畅通经济循环。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成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式,营造公平健康市场秩序;强化激励约束政策供给,完善市场机制,遏制高碳高排放的旧动能,激发绿色低碳的新动能,不断增强绿色发展韧性、持续性和竞争力。
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我们要顺应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根本性转变,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治水、固土、防风险”,继续开展推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要坚持“三个治污”方针,在精准治污方面,做到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五个精准”;在科学治污方面,要尊重客观规律,科学安排任务和时序进度;在依法治污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用好法律武器。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要强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新任务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展现新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已经开启,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