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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20-11-27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11月26日10时,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女士、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李婷玉女士出席,介绍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及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发布会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主持。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

水是万物之母、文明之源、生态之基,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局。陕西地处黄河中游,又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女士、四级调研员李婷玉女士,向大家介绍我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及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下面,先请王若燕副处长作介绍。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介绍我省今年以来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原环保部与我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我省2020年水质目标为: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2%,全面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

从监测结果看,今年1-10月,全省河流总体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稳中有升。83条河流18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61个,占89.5%,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6个,占3.3%,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50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5个,占90.0%,同比上升14.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1个,占2.0%,同比无变化,该断面为铜川市石川河岔口断面。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优,渭河干流、支流水质总体良好,渭河支流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延河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无定河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瀛湖水质优,石门水库和王瑶水库水质良好。27个纳入国家考核范围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

二、工作进展

(一)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省委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实施年度考核和水环境质量排名。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实施《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推进审议意见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修订完成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保护条例》目前正在修订。

(二)确保打赢水污染防治收官战。省政府印发《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对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做了整体部署。我们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聚焦延河、北洛河、清涧河、石川河等重点河流及水质不达标断面,主动帮扶地方政府落实“一河一策”,夯实责任,精准施治。开展收官战攻坚行动,逐月分析国考断面水质,督促相关市(区)整治未达标断面水体。针对石川河岔口断面水质劣Ⅴ类的严峻形势,开展现场调研,编制《石川河流域水环境问题诊断与对策建议》,实行水质日调度和治污工程周调度。会同延安、榆林两市实施清涧河专项治理,印发了《清涧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清涧河王家河断面水质由年初劣Ⅴ类提升至Ⅳ类。

(三)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专题会精神,制定《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批流程》《关于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扎实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2010-2020)》,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大力度实施“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整治。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开展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截至目前,“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已划定197个,划定率100%。

(四)统筹开展水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推进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不断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一是推进工业污染治理,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全省省级及以上40个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并与生态环境部平台联网。二是推进城乡污染防治,加强生活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会同省级部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推行“厂-网-河”一体化和专业化运维。根据我厅在线平台统计数据显示,黄河流域117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已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占总数的84.8%。深入排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制定了《陕西省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对西安、铜川、榆林等重点城市开展了攻坚治理挂牌督战,组织西安、铜川、渭南、榆林开展水质交叉监测,确保26个城市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严防出现新的黑臭水体。三是扎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各县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并结合实际制订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印发实施《陕西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泾阳县、汉台区作为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县,率先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编制。督导各地严格执行《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大排查,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对未正常运行设施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

(五)全面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黄河流域干流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排查,共发现6类1002个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其中存在问题入河排污口105个,目前,相关市正在对问题排污口进行整改。二是推进排污许可监管制度建设,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将涉水排污单位的10316个污水排放口纳入监管,通过全过程“一证式”监管规范排污单位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出台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坚决防范“一刀切”政策措施,严禁“一律关停”等粗暴行为。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现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六)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省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已下达我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资金4.08亿元,省级下达碧水保卫战资金1.22亿元,省级下达农村污水治理资金1.9亿,重点用于水环境问题突出的流域污染治理和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将收缴的水污染补偿资金全部用于流域治理、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补偿项目等。并落实奖励机制,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工作力度大、水质改善明显的市(区)。同时,将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经验扩展至北洛河、清涧河流域,修订陕西省水污染补偿方案,扩大补偿范围,发挥经济手段,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七)扎实做好水生态环境治理顶层设计。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技术审核,进一步加强与“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周边省份“三线一单”成果的衔接。编制《2020年陕西省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省重点流域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渭南、铜川两市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国家试点工作,并组织其他市(区)基本编制完成了《“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步成果。开展了水功能区划与控制单元整合,完成“十四五”国控断面对应汇水范围划分,为分区保护与治理奠定基础。

(八)落实疫情防控废水监管责任。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每日通报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持续加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禁排放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自2月2日起,按日调度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建立排放台账,组建专家团队指导各市(区)开展监管工作。通过视频连线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抽查,督导消毒措施不足、总余氯不达标的定点医院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省144家定点医院消毒措施到位,111家接收定点医院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

距离“十三五”五年计划收官仅剩1个月时间,2020年收官战尚未打赢,消除劣Ⅴ类断面的任务仍然艰巨,流域治理还存在生态基流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短板,水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接下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打好“收官战”,谋好“开局篇”,在抓好疫情医疗废水常态化管理的同时,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推进:

(一)坚决消除劣Ⅴ类断面。紧盯铜川石川河岔口断面,持续开展断面水质分析预判和预警通报。督促铜川市加快石川河流域系统治理,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实施精准治污,统筹协调水资源调度,确保岔口断面消除劣Ⅴ类,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

(二)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完善水源地保护规章制度建设,开展分级管理,夯实保护责任。持续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三)不断加强排污口管理。研究建立权责清晰、监管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管理机制,为做好排污口设置和监管打好基础。开展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排、测、溯、治”,建立管理台账,推动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配合省住建厅推动落实《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强化长效管理,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巩固治理成效,做好效果评估。

(五)完成重点流域规划编制。突出流域特点编制规划,指导各市(区)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加快编制完成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继续完善水功能区划与控制单元整合报告,按照国家要求提交审核。

以上就是今天发布的主要内容。谢谢大家!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谢谢王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我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确保圆满收官?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李婷玉:

今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原环保部与我省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我省年度水质目标为: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2%,全面消除国考劣Ⅴ类断面;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

截止10月底,2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达到初见成效整治标准。全省50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0%,高于国家考核目标18个百分点。仅有一个劣Ⅴ类断面比例尚未完成全面消除的考核任务,铜川市石川河的岔口断面为我省目前仅有的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为确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我们针对岔口断面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快工程进度,发挥治污效益。建立治污工程进度通报机制,督促倒排工期和人员驻厂监督,定期调度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进展情况,减少工程施工对水质的影响。

(二)加大帮扶力度,加强技术指导。每周调度一次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展,每半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一月进行一次现场帮扶,组织专家力量针对相关市区的水污染防治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协调有关单位,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三)实施排污口管控,杜绝污水直排。进一步巩固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坚决取缔非法排污,严格杜绝入河排污口管理方面存在的现状情况不明、监管权责不清、设置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同时规范排污口设置及建设,定期公布有关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和监督举报途径。

(四)加严环境监管,避免违法行为。督促铜川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各类水环境违法问题;安排环境执法人员进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督办工程进度,全面摸排管网雨污混流情况;建立河道分段包抓机制,负责开展河道整治,及时处置污水管网溢流、倒灌等问题。

(五)加强督查督办,确保问题整改。根据省委安排部署,专项督查组11月底前将对铜川市污水设施工程进展、企业超标排污、环境安全隐患、非法及超标入河排污口等污染环境行为开展全面督查,督促铜川市建立责任清单,及时交办整改。

以上是这个问题的回答。

陕西日报记者:

今年为“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布局之年,请问我省在编制“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

陕北、关中、陕南分属黄河和长江两个重点流域,为衔接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确保汉丹江流域“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高位推动下,今年以来,我厅按照省市联动,试点引领,地市落实,流域统筹的思路,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昨天下午生态环境部召开了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我厅作为全国四个规划编制先进省份之一做了交流发言。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一下我们开展的具体工作。

一是确定我省“十四五”规划总思路和框架。去年10月份,我厅启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成立规划编制的领导小组。我们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邀请技术专家团队来陕解读国家编制大纲相关政策思路,领会具体要求。编制完成了《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黄河流域规划编制的技术大纲》,明确编制流程、内容和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流域+黄河、长江流域规划”的1+2模式,省市两级同步编制,在市级规划要点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省级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是指导各市(区)编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今年4月,铜川和渭南两市被国家纳入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10个试点市中,我省组织技术骨干,协助两市驻点编制规划。铜川、渭南两个试点市在石川河流域治理规划上充分体现了上下游协同治理的优势,为全省乃至全国各市区起到示范作用。同时,我们积极推广试点城市的编制经验,在疫情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技术培训,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指导各市区形成规划要点成果,进行四轮技术审核以后,已经提交国家审核,各市区正在依据国家审核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高质量编制省级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向省发改、水利、自然资源、农业等10多家部门征集资料,各部门都给予了我们大力的支持,保障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在广泛调研的同时,我们以各市区规划要点为编制基础,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的总体规划、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尽量做到目标任务相统一。目前省级规划已经形成初稿,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减排、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障修复和水环境风险防范在内的五大类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任务。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各市区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规划编制主体责任,完善地市规划要点,高质量编制完成我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做好“十四五”时期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2035年美丽陕西建设的远景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谢谢。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请继续提问。

各界导报记者:

机构改革以来,我省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什么措施?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

2019年1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

(一)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在与省水利厅充分对接、沟通基础上,2019年9月,我厅联合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过渡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水利部门尽快完成资料移交,并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受理及审批工作。10月,我厅印发了《关于调度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各市(区)落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二)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2019年12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管理调研工作的通知》,并对西安、咸阳市、商洛市、渭南市、西咸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工作。通过座谈研究、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市(区)入河排污口工作开展情况。经过2轮排查,我省共统计各类入河排污口2814个,初步掌握了基本情况。今年4月,我厅印发了《黄河流域(陕西段)入河排污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以黄河干流、主要支流为重点,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及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黄河干流(陕西段)六大类1002个入河排污口,其中,问题排污口105个。

(三)加紧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根据黄河干流排查结果,今年10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黄河干流问题排污口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地市对省级排查发现的105个问题排污口进一步监测溯源、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力争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从11月16日起,省委督查组对黄河干流(陕西段)问题排污口整治工作启动了督导检查。

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排污口监管工作。一是强化督导,针对黄河干流的105个问题排污口,指导各市区检查超标排污口整治情况。二是督促排查,进一步督促各市(区)开展黄河支流排污口排查,完善排污口管理台账,进一步做好排污口的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排污口的审批流程,为我们做好下一步整个排污口的监管工作打好制度基础。

三秦都市报记者:

我省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主要从哪些方面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李婷玉: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南水北调水源地的明确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履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保护责任,汉丹江干流水质总体优良,出境断面连年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在水源地保护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近年来,我省通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省委、省政府及陕南三市政府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先后颁布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今年,省人大对《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订,正在修订《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持续推进《陕西省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落实,正在进一步修订补偿实施方案,通过经济手段倒逼水环境质量提升。

(二)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近年来陕南三市主要流域建成24个国、省、市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共配备监测仪器1536台,应急仪器139套。实施县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涉及区域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29座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建成区内持续保持黑臭水体零记录。

(三)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陕南三市共划定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5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39个,划定率100%,实行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一源一档”,核准水源保护区矢量边界坐标信息。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乡镇以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联合省水利厅印发《陕西省2019-2020年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整治方案》,开展全省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饮用水源地的摸底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各市正在加快推进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四)开展预警通报和技术支撑。针对我省汉丹江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出现波动,我厅持续加强对国考断面水质分析,向问题断面所在市区及时发函预警,提醒其高度重视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组织专家团队,针对相关市区的水污染防治现状进行深度调研,针对烈金坝断面总磷超标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明确指导性意见和建议,10月份烈金坝断面水质实现达标。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提问。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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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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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王若燕介绍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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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四级调研员李婷玉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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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处长葛晗梅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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