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人员对近年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有关内容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能力,不断推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11月18日至2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培训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育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张育奎指出,在此次全省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培训班举办前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
张育奎强调,法律制度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武器,执法监管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手段。生态环境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每一名干部要认真学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与标准,并准确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人大法工委、西北政法大学、中国环科院标准所等部门、院校的专家教授,围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条例、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我省强制性排放标准介绍及实施中有关问题、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8个专题进行了讲解。
来自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执法等科室,厅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