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艾永华)根据省委安排部署,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委督查室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中相关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从11月16日开始,30日结束,采取暗访和明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查分5组,督查人员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级主流媒体等单位抽调组成,5名厅级干部任组长。5个暗访组已于11月12日先期分赴各地开展工作。
督查主要对象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视情况走访省级相关部门。督查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督查关中8市(区)和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散煤治理及清洁取暖情况、扬尘等面源综合治理情况、柴油货车治理情况;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督查石川河流域治理工程进展情况、黄河干流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三是环保督察及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重点督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未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到期未完成的10个问题、秦岭专项督查反馈未完成整改的18个问题。
督查要求,各督查组每天列出问题清单,按程序交由被督查对象予以整改,被督查对象按要求向督查组反馈整改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截至11月19日,督查共发现环境问题91个,主要涉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散煤治理及清洁取暖、扬尘等面源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治理等方面,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已交由相关市县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