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华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是生态环境部门肩负的重大时代使命。
深刻理解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的内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很重要一部分,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底色,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
深刻理解“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生态环境事关为民宗旨,体现政治立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不断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需要,是党的宗旨和使命所在。作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扛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全力改善生态环境,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上。
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事关绿色发展,影响经济质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关键是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走出一条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作为生态环境部门,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污染防治和环评审批、监督执法上保持战略定力,积极服务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深刻理解“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事关人民福祉,决定民生品质。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安全的土壤、优美的环境等优质生态产品。作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践行“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深刻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事关行为习惯,反映价值理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包含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阐述的是人类与自然界的融洽关系,体现的是一种先进的价值理念、行为导向和生态文化。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人类只有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才能实现共生共荣。作为生态环境部门,要树牢“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自觉行动,当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维护者、推动者、实践者。
突出重点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
坚定不移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陕西出台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等8方面20条措施,积极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先后9次对30项行政审批予以取消、合并、下放,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环评审批程序,实施建设项目总量指标承诺制,使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近一半。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和简单采取关停查封措施等“一刀切”行为。顺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行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精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以赴打赢四场保卫战。陕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部署,紧扣9项约束性指标和“十三五”终期考核目标,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
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还群众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强化区域联动和部门协作,组织专家队伍实施“一市一策”指导帮扶关中各市(区)精准治霾。全面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等措施。2015年以来,累计拆改燃煤锅炉2.2万台3.1万蒸吨,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66万辆,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在全国率先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关中地区完成散煤治理248.6万户,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与2015年相比,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19.8%。2020年1-5月,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112.0天,同比增加16.5天。
二是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还群众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全面推进“三江三河”等重点流域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完成170个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完成22个市级水源地和77个县级水源地排查问题整治任务。渭河流域建成并运行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厂7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424.5万吨,渭河成为全国“最美家乡河”。2019年,全省50个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7.6%,无劣Ⅴ类断面。
三是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在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县(区)域实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在全省1499个镇(乡)6989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受益人口达到1130万人。
四是扎实推进青山保卫战。深刻汲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教训,以“五乱”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秦岭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025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24.44%。全省共建成自然保护区61个,总面积11455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5.57%。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评估和勘界定标工作,完成了陕西省生态红线划定数据和图件入国家红线划定成果库工作。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成秦岭区域1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工作,建立了九大类252个各具特色的自然保护地。持续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省5个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两个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强化生态环境督察执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陕西省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15年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7.2万人(次),检查企业22.5万余家(次),处罚环境违法企业1.9万余家,处罚金额10.6亿元。着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持续强化陕北石油开采和陕南尾矿库等重点风险领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突发环境事件数量呈逐年下降态势,2019年,全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6起,比2015年下降58.6%。
强化保障助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机制制度不断健全。2018年8月,首次召开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出台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几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人大每年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及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省政协先后召开有关协商座谈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境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累计颁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7部、地方标准12项。
环境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建成涵盖188个空气自动站、点位覆盖所有县(区)的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网,承担西北地区及汾渭平原空气质量的预测预报工作。陕西在83条河流和4座湖库上布设184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初步建成了由1163个国、省控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成含444条道路、1586个区域噪声监测点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建成覆盖关中各市区的电磁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构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区)生态环境督察局成立运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快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扎实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改革方案。逐步构建源头预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损害赔偿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作者系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