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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挥在线监控作用 强化非现场监管助力精准执法

时间:2020-07-07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面临当前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陕西省主动适应,积极作为,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强化非现场监管,督促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精准执法,切实提高监督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

优化方式助力精准执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减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频次,优化执法方式,陕西省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服务指导和督办整改,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施精准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落实企业依法对标排放污染物。

上下联动推动督办整改。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持续采取4+1+1联动机制(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对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案信息待备查。1月-5月,省级在线监控系统下发异常数据(超标)电子督办累计4224次,处理率达100%。

远程督导强化责任落实。陕西借助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微信群等,督促指导企业在做好复产复工的同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线监测数据等环境信息。目前,全省 876 家重点排污单位中,除14家企业因长期停产等原因外,其余862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全部公开,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得到明显增强。

标准不降严打违法行为。通过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针对各地核查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属实的72家企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督办整改通知4份,已对8家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处罚195万元,并将超标企业名单及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赵志勇 李娟娟

本报讯 面临当前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陕西省主动适应,积极作为,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强化非现场监管,督促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做到精准执法,切实提高监督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

优化方式助力精准执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减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频次,优化执法方式,陕西省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远程服务指导和督办整改,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施精准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落实企业依法对标排放污染物。

上下联动推动督办整改。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持续采取4+1+1联动机制(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对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案信息待备查。1月-5月,省级在线监控系统下发异常数据(超标)电子督办累计4224次,处理率达100%。

远程督导强化责任落实。陕西借助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微信群等,督促指导企业在做好复产复工的同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线监测数据等环境信息。目前,全省 876 家重点排污单位中,除14家企业因长期停产等原因外,其余862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全部公开,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主动性得到明显增强。

标准不降严打违法行为。通过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针对各地核查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属实的72家企业,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下发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污染物问题督办整改通知4份,已对8家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处罚195万元,并将超标企业名单及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赵志勇 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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