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三大方面45项举措扎实做好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
时间:2020-05-22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在此背景下,2020年,陕西生态环境工作怎么干?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下发《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今年工作将如何推进、从哪些方面着力、会有哪些新的改革举措等等。
今年,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协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力以赴推进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场保卫战,确保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总体目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力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确保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1水环境:国考50个水质断面Ⅰ-Ⅲ类比例不低于72%,无劣V类断面。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纳入国家考核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
2土壤环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3主要污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0%、10%、15%、15%以上。
4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的5种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
5碳排放强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6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总体下降,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核与辐射安全可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蓝天保卫战:压减水泥、焦化等行业产能;关中地区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持续加大关中地区铁路货运量。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重点压减水泥、焦化等行业产能。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整村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期前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任务;关中地区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持续加大关中地区铁路货运量,大幅提高电力、焦化、电解铝、钢铁等重点企业铁路运输比例;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控制农业源氨排放。不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强化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健全关中地区应急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按照绩效分级原则实施“一厂一策”清单管理。
碧水保卫战:降低黄河流域氨氮和总磷入河污染负荷;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成水功能区划与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
全面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大黄河干流及渭河、延河、泾河及北洛河污染综合治理;降低黄河流域氨氮和总磷入河污染负荷;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汉江丹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水功能区划与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持续强化污水处置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坚决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净土保卫战:摸清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现状;完成9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清废”行动。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2020年年底前,摸清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现状。从严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健全污染地块准入环境管理机制,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土地土壤环境监管。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试点示范,完成9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以黄河、嘉陵江流域为重点的“清废”行动;推进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包装废物等污染综合治理。
青山保卫战:提升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效;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
巩固提升秦岭生态环境整治成效:修订《陕西省秦岭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夯实秦岭区域市、县(区)政府属地责任,持续整治“乱排乱放”问题。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组织开展“绿盾2020”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扎实开展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评选工作。
《要点》还提出大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持续落实好助推高质量发展20条举措,主动服务“三个经济”和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制定我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开展环评豁免管理和承诺制改革试点;抓好贫困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同时,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
体系建设: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企业责任、治理监管等体系
三重保障
强规划,加大科技、信息化支撑力度
领导责任体系:建立问责制度
推动落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持续加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整改。扎实开展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启动第二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
企业责任体系:8月底排污许可全覆盖
努力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4月中旬完成火电等33个行业清理整顿,8月底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及清理工作;建立排污权二级交易平台,启动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健全完善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制度;修订大气、水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奖惩)制度。
全民行动体系:曝光违法案例、引导全民参与
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积极宣传环境治理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伴随式采访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广泛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组织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等大型公众参与性宣传活动。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严禁“一刀切”、推进监测网络建设
严格禁止生态环境监管“一刀切”: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尽职免责和失职问责机制;明确原则上不现场检查和减少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执法大练兵为平台,不断提高日常执法效能;聚焦打好“四场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领域专项执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三期工程,全面深化生态环境质量分析评价、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不断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管: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和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
法律政策体系:完善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等政策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完成3项地方环保标准。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完善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金融、投资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
支撑保障:推动科研联合攻关,建设大平台、大系统
不断加强环境科研工作: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环境战略研究和环境承载力研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合作和联合攻关。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快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推动信息化体制机制创新和业务协同发展。扎实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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