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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时间:2020-05-18 来源:中国环境报

过去的一年,规范统一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初步形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整改落实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明确,通过督察,“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落实更加有力有效。

规范统一的督察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以法规形式,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操作层面均对督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为依法推动督察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规定》在总结首轮督察中探索形成的50余个制度、模板和范式的基础上,对生态环保督察工作进一步细化和固化,使督察的定位更加清晰、体系更加严密、程序更加规范、要求更加严格。

《规定》在顶层设计层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督察制度体系,首次对中央和省级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予以明确,省级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重要延伸和补充。在组织机构上,明确中央建立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明确将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作为督察对象,全方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督察类型上,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三者环环相扣,互为补充,共同构建督察基本格局。

自《规定》出台后,江西、山东、安徽等多省结合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践和做法,相继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式、内容、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补充,注重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有机衔接与结合,由此形成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

各省积极推进督察机构建设,以此为依托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履行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职能。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云南、上海等省均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的设在省委、省政府,有的设在生态环境厅(局)内,还有的在生态环境厅(局)内设环境监察综合处;河北、北京、重庆等 5 省(市)在生态环境厅(局)内设多个处室分别处理省直、市县或区域生态环保督察事务;内蒙古、江苏、广东等 8 省(区)外设区域督察办公室并配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

各省因地制宜构建督察新模式,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陕西把对西安等6 个市的省级督察“回头看”纳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巡视;福建采用“三合一”督察模式,将生态环保督察与省委、省政府督察联合开展,将人大、政协有关建议和提案作为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线索来源;山东省专门设立环保督察热线,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环境诉求的解决机制常态化。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与省级督察、综合督察以及各类专项督察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尽职履责的督政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例行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紧盯问题,压实责任,力推整改到位

2019年7月,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近日向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进行了督察反馈。

作为《规定》出台后的首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亮点频现。

增加央企作为督察对象。首次将“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有关中央企业”作为单独督察对象,扩展深化了督察内涵,将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督察反馈显示,督察组通过对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两家央企下属近2000多家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发现,两家央企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还不深刻,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还不够坚决,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工作不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与中央企业应起到的引领示范作用还有差距。中国化工集团所属部分企业在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督察内容更加聚焦。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对6个省(市)和两家央企进行例行督察的过程中,坚持对第一轮督察发现的问题咬住不放,一盯到底,推动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督察组指出:

青海省在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湟水河干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业园区污染整改等督察问题上,整改还不到位;

重庆市在大足区玉滩湖水体保护、秀山县18家电解锰企业渣场污染、小水电生态基流等督察问题整改上还存在薄弱环节;

福建省在漳州垃圾发电厂建设、漳州友利石墨有限公司废气长期超标排放、福州市闽侯县政府对企业弄虚作假问题监管不力等督察问题整上改存在不严不实;

上海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嘉定区涉重企业违法污染、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督察问题整改上,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落实仍有差距,存在敷衍塞责、表面整改的现象;

甘肃省在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及新增污水管网、马莲河流域治理、兰州市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建等督察问题上,整改还不到位;

海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56项,其中2019年6月底前应完成25项,经核实有6项未完成;应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的31项,有18项未达到序时进度,督察整改工作不力;

中国化工集团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所属企业6家。中国化工集团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问题多见,整改落实工作不力;

中国五矿集团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虽然编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也未印发实施,整改落实工作不力。

督察效用不断强化。督察组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和其他重点领域,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以及因督察整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明显后果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督察。紧盯问题,倒逼责任,推动落实。

在上海,督察组针对污水排江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在福建,督察组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在重庆,督察组对长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在青海,督察组对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在海南,督察组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在甘肃,督察组对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技术手段不断丰富。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对6个省(市)和2家央企进行例行督察的过程中,引入行业专家作为技术支撑,参与下沉督察,对企业污染点位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技术的应用,让督察“快、准、狠”,既瞧得出“病”,也医得好“病”。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关键抓手,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的硬招、实招

自2015年12月在河北省试点以来,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已实现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轮全覆盖,并对20个省(区)开展“回头看”;2019年,又对6省(市)和2家央企开展第二轮督察,取得了显著效果,彰显了督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

数据最有说服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共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件,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件;第二轮第一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共转办群众举报1.89万件。截至2019年12月,六省(市)已经办结1.17万件,2家央企已经基本办结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

通过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压实,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练江是广东潮汕地区的母亲河,由于长期的无序发展、工业污水偷排等原因,河水水质黑臭情况严重,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强力督促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群众一起住在臭水边,下大力气、出硬措施整治练江。2019年,练江干流已经消除黑臭。

注重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小污染”。对于噪声污染、生活垃圾、餐饮油烟等一系列影响老百姓日常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深入群众、问计于民,到现场走访,与老百姓面对面敞开交流。

在上海,一位老人曾向督察组反映小区某处堆放湿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臭味弥漫。问题接办后,只用3天时间,小区湿垃圾桶均已用绿网覆盖。老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没想到点滴小事让督察组如此挂心,他一连寄出五封感谢信。

在福建,针对某小区垃圾转运点存在臭味扰民问题,督察组现场督察后,当天下午当地就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立行立改争分夺秒,从晚上10点半一直干到凌晨4点半,铁皮屋终于被拆掉了。居民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快就改好了,为你们的效率点赞!”

在重庆,有市民向督察组反映某街道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接到转办问题后,地方第二天就进行清理整治。第二天,投诉人在某论坛发帖:“十年顽疾,一朝化解!督察组高效回应群众呼声,应该点赞!”

高效回应群众呼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就如一股涓涓细流,浸润老百姓的生活,让老百姓幸福感油然而生。

坚持以点带面,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近,生态环境部梳理出114项重大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清单,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名义致函各地,要求各地积极有效推进复工复产。据了解,这114个项目中涉及第一轮督察项目42个,项目类型涉及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约占总项目的85%,计划总投资2515.4亿元。

“这些项目的复工复产,不仅能带动当地资金投入和就业,同时也将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总投资273亿元的云南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项目,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关注的重中之重。

由于这项工程的深入推进,到2019年年底,“十三五”规划相关的排水管网建设、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中,洱海流域的76个项目,完工率达62%,预计项目到2020年底完工率应达90%以上。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让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被叫停,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得到实施,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绿色生态产业加快发展,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贵州赤水市竹浆造纸产业园享受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带来的红利。一大批“散乱污”企业在督察中得到整治,赤水市竹浆造纸产业园因此得到了逆势发展,带动了上游20万竹农的增产增收,也为下游产业带来了稳定的就业。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路子让赤水不仅成了贵州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排名第一的县市,也成了全省第一个脱贫摘帽的县市,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发展红利。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紧盯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共向地方移交509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干部4218人。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在此批督察中,共计问责349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仅对地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体检”,也对工作中贯彻落实整治要求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等情况开展“体检”。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重点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125个典型案例,有力促进了地方工作作风转变。

老百姓惊喜地发现:环境变好了,钱包越来越鼓了;身边的党员干部也变得更接地气,更听民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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