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担负省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管工作的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启动省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远程办公以来,充分发挥相关业务工作群的信息传递作用,及时督促全省与国发软件实施联网的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同时,核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并利用手机APP按要求及时反馈相关情况,使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
采取4+1+1联动机制,
即:部、省、市、县+企业+业务工作群,
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
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
汾渭平原重点涉气企业和全省安装并联网的工业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单,由生态环境部重点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和省重点污染源督办工作服务平台,每日自动以短信的和微信的形式发送到省、市、县(区)督办联系人手中,同时以微信的形式发送给企业,利用业务工作群提醒企业尽快核实填报超标原因,方便生态环境部门督办人员快速了解自动监测数据异常(超标)原因,以达到及时处置督办单的效果。
疫情防控期间,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采取“4+1+1”联动机制,对全省的电子督办单处置情况实施远程跟踪督导,督促并跟踪核查反馈情况,做到异常数据有督办,督办信息有核查,核查情况有甄别,甄别信息要备案,备䅁信息待备查。积极推进自动监控数据异常(超标)电子督办工作的开展,做到不误事、不误时。
截止2月17日,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涉及汾渭平原8市区重点涉气企业异常(超标)累计产生督办512次,已核实475次,37次正在按督办要求核实中;省内所有与国发软件实施联网的工业企业电子督办累计产生督办872次,其中涉气476次、涉水396次,已核实822次,其中涉气449次、涉水373次,其余50次正在按督办要求核实中,其中涉气27次、涉水23次。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将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远程指导,做到疫情防控和督办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业企业严格对标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