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行业发展,关乎公众健康,关乎环境安全,关乎社会稳定。做好核安全公众沟通,既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减少现实的核安全风险,又有利于促进公众科学认识和理性看待核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因此,我们要从政治上思想上提高对核安全公众沟通的认识,在实际行动中强化做好核安全公众沟通的责任与担当。
做好核安全公众沟通,是贯彻核安全观的必然要求。2014年3月24日,在荷兰海牙第三届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了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核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核安全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安全治理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对核安全公众沟通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落实到核安全公众沟通方面,“理性”就是要加强核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公众理性认识核安全工作,理性看待核安全风险,理性参与核安全决策。“协调”就是要协同各方面力量,兼顾各方面关注,注重区分不同认识水平和关注方面的公众,科学研究、统筹谋划、分类施策,全面系统推进核安全公众沟通进程。“并进”就是要让公众既认识核安全、理解核安全,更要引导其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作用,积极参与核安全、维护核安全。
做好核安全公众沟通,是落实《核安全法》的法治要求。2017年9月,《核安全法》颁布,设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章,对核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夯实了法治基础。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履责、依法尽责,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依法公开核安全信息,开展核安全公众参与,加强核安全宣传,社会公众应该积极参与核安全监督,自觉抵制核安全虚假信息,以实际行动争做核安全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做好核安全公众沟通,是维护负责任核大国形象的客观需要。核安全公众沟通,是全球核安全治理共同关注的重点,世界各核能发展国家均为之作出积极努力。国际原子能机构在《基本安全原则》《促进安全的政府、法律和监管框架》等文件中,提出“建立适当的通报机制”“以公开和广泛参与的程序咨询相关方意见”等要求;美国核管会在《原子能法》中明确了“鼓励原子能科学和技术信息的传播”的指导原则,并通过《信息自由法》《阳光政府法案》等文件明确有关程序。我国在《核安全法》中设立专章,发布《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方案》,首次以政府白皮书形式发表《中国的核安全》,分享核安全的基本原则、政策主张和监管实践,展现了负责任的核大国形象,赢得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核安全公众沟通实践,向国际社会阐明倡导构建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的决心和行动。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涉核企事业单位落实《核安全法》要求,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广泛组织科普宣传,深入推进公众参与,推动核安全公众沟通取得显著成效,营造了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核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政府部门依法加强政务公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媒体定期座谈交流制度,开展核安全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及时发布许可审批、监督执法、总体安全状况、辐射环境质量、事故事件等权威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涉核企业主动及时公开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核设施安全状况、流出物和周围环境辐射监测数据、年度核安全报告等重要信息,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报告,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四是公众参与全面有效。坚持平等、广泛、便利原则,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机制,地方政府和核设施营运单位通过问卷或网络调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就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事项充分征求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进一步加强核安全公众沟通的对策建议
一是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在全国层面形成核安全公众沟通长效协同机制,覆盖政府部门、企业集团、社会组织、高校院所和媒体,进一步凝聚共识,统筹全局,形成合力。修订核安全公众沟通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层层压实政府、企业等的核安全公众沟通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核安全公众沟通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的专业优势和平台优势,广泛开展核安全公众沟通活动。
二是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深化对全国核安全公众沟通状况和面临问题的全局性、基础性研究,推动公众沟通方式由灌输式单向宣传向互动式双向沟通转变,由单一化向系统化转变。强化对不同地域、不同社情、不同群体的公众沟通策略研究,强化跨区域核安全公众沟通对策研究,推动公众沟通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将核安全公众沟通与普法宣法等活动相结合,弘扬依法治核理念,推动民情民意民愿通过法治渠道得到充分表达和尊重。加强地企利益分配、核设施周边群众利益补偿等研究,推动公众对核安全的印象由“恐核”“惧核”向“核你共享”转变。
四是培育一支专业热心的宣传队伍。打造核安全公众沟通专业团队,及时回应解读公众核安全关切,强化对地方和企业的科学指导。持续推动建设行业公众沟通专业人才队伍,定期组织开展核科普讲解员大赛、公众沟通工作征文等活动,激发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与媒体记者的沟通交流和专业培训,更好更多地讲述核安全故事。加强核设施周边群众宣传教育,改善硬件配套设施,凝聚一批了解核安全、维护核安全的周边社会群众。
五是弘扬自觉维护核安全的精神文化。大力弘扬“核安全事业高于一切、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严慎细实规范监管、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核安全精神,弘扬核安全监管人员精神风貌,展现专业本领强、安全素养高、人民信得过的核安全铁军形象。持续深入开展覆盖全行业、全社会的核安全文化建设,将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各环节,让核安全文化转化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转化为公众对核安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作者系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