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省级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工作能力提升,2019年12月16日至20日,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组织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的专家分别对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
此次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印发<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工作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019〕88号)的要求,评估组成员在评估前精心准备,在评估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各项评估要素进行逐一检查,指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或改进的地方,推动了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工作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