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化素养(safety culture)是近年来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越来越常听到的词汇,在现行国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其定义是存在于单位和人员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确立了安全第一的观念,使防护与安全问题由于其重要性而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所谓安全文化素养,其核心理念是强调单位和人员的献身精神和责任心,强调安全第一的思想,是独立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外的、确保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第一的意识形态,但它无时无刻不在有形的、具体的事物中表现出来。
安全文化素养是IAEA在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发生后首次提出的针对核安全的管理术语,在上个世纪末,IAEA强调安全文化素养适用于整个核与辐射安全领域,是基本的管理原则。
安全文化素养的提出,对发生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的核安全的改善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的相关法规和文件中,对安全文化素养也有明确的表述和要求,在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过程中,有一整套贯彻和推动实施安全文化素养的有效机制。今天,建立安全文化素养已经成为任何国家发展核电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