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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应急体系如何保障公众的安全?

时间:2021-05-10 来源: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我国的核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国家、地方和核电厂(其它核设施)三级管理体系:

a)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

b) 核电厂(及其它核设施)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地方核事故应急委员会

c) 核电厂(其它核设施)营运单位设立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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