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除接受当地正常的天然本底辐射的照射外,还可能受到另外三方面的照射,即职业照射、公众照射和医疗照射。在人们所受到的照射中,有些是不能通过管理对照射的大小或可能性进行控制的,如人体内钾-40产生的照射、地表宇宙射线产生的照射、原材料中存在的没有经过人工加工的一定浓度的放射性核素产生的照射,这些照射已被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所排除;有些由放射源产生的照射,它对个人或群体的辐射危险很低,以致对它们加以管理是不必要的,或在通常情况下对它们进行管理控制是不值得的,这些放射源也被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予以豁免;除了这些照射以外,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均为职业照射,且这些照射一般属于可控制的。因此,来自天然本底辐射的照射一般不属于职业照射,但铀矿工人在工作时间所接受的天然辐射照射或飞机机组人员受到的宇宙射线的照射包括在职业照射范围。
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将引起职业照射的辐射源分为:核燃料循环、医学应用、工业应用、天然源、国防活动和其他六大类。1985~1989年世界范围内从事人工辐射应用工作而接受监测的工作人员年平均约为400万人;其中从事医学应用的约占55%,从事商用核燃料循环、辐射的工业应用和国防活动的分别约占22%、14%、和10%;他们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依次是0.4、2.88、0.92和0.64毫希沃特。除了铀开采以外,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球约有近千万工作人员收到的天然辐射源的照射超过平均本底水平,这些人员中约75%是煤矿工人,另外是非煤矿的地下矿工(约13%)、空勤人员(约5%)和其他人员(约6%),他们的平均年有效剂量依次是0.9、6.0、3.0和小于1.0毫希沃特,平均是1.7毫希沃特。
国内20世纪90年代对职业照射监测的结果显示,不同行业员工所受的职业外照射平均年有效剂量(毫希沃特)依次是:地下有色金属开采——16.0,地质测井——6.9,同位素生产——5.1,地下煤矿——4.8,核燃料循环——3.5,工业应用——1.4,医用辐射——1.3,工业探伤——1.2,辐照加工——0.98,科研教学——0.90,加速器运行——0.41,油田测井——0.36,其他行业——2.1。有的行业若包括吸入内照射在内,受照剂量会有所增加,如核燃料循环可增至每年8.6毫希沃特。这些调查结果表明,在正常作业的条件下,不同行业职工的外照射剂量平均值明显低于该时期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职业照射剂量限值(每年50毫希沃特),也低于2003年4月开始实施的标准每年20毫希沃特。受照人群中,部分人员受照剂量会稍高。在上述年份若干行业员工年剂量大于15毫希沃特的所占的比例是:同位素生产9.9%,核燃料循环5%,工业应用4.7%,工业探伤0.4%,医用辐射0.4%。(摘自《核与辐射防护手册》P38,编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