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省环保厅辐射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汪源、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副站长曾志刚出席并发言。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从无到有 不断加强
据了解,陕西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从无到有,并不断得到加强。省环保厅设有辐射安全管理处(核安全管理处),主要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事故应急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等监督管理工作。下设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和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中心,分别承担全省辐射环境监测、执法和放射性废物收贮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也相继设立辐射监管机构,其中渭南、汉中等6市专设了市级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目前全省专职监管、监测人员达到130余人。其中省级经计量认证的辐射环境监测项目达到四大类65项,实现了国控、省控辐射监测项目的自主全检出。
坚持从严监管 严肃查处辐射环境违法行为
据省环保厅辐射安全管理处副处长汪源介绍,近年来省环保厅坚持每年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在全省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查处辐射环境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先后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335起,落实整改问题279个,约谈企业7家,立案处罚31起,罚款金额114万元,发现并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86枚。
目前陕西省正在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后督查工作,以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和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等为督查重点,逐单位进行核查监督,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强化辐射环境监测 全面推进监测网络建设
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底,陕西省已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辐射环境监测点位144个,其中国控监测点位45个,省控监测点位87个,试运行监测点位12个。包括全省主要水体、主要水源地水质放射性监测点26个(含1个地下水监测)、陆地辐射监测点23个、土壤放射性监测点20个、重点监管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点4个(含2个核设施周边的核安全预警自动监测站)。建成电离环境质量自动监站5个,设立电磁环境质量监测点54个,建成电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12个。
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274个样品的采集与实验室分析工作,获取检测数据790组,共上报各类有效监测数据约36万条。连续多年的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陕西省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以点带面”大力科普核与辐射安全的相关知识
核辐射看不见、摸不着、一旦发生事故对环境和人身造成的危害很大,民众往往容易谈核色变,那又该如何做好公众沟通与宣传呢?
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副站长曾志刚告诉记者,2018年4月,省环保厅与省国家安全厅、西安市国家安全局,在西安钟鼓楼广场共同举办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广泛宣传中国核安全观及相关科普知识,10月还将与省环保志愿者联合会合作,对社区和大学生环保志愿者进行核与辐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以点带面,发挥环保志愿者对核与辐射安全的科普宣传推动作用。
下一步,省环保厅还将继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全国核学会院士专家和生态环境部专家开展现代核能利用技术和《核安全法》专题讲座,开办核与辐射安全网,开辟科普专栏,广泛宣传核与辐射安全知识。